董佳濟離開家之后,就開始到處閑逛,他一沒有手藝,二沒有學歷,沒多久又重新走上了盜竊這條路。
從2002年到2003年這一年的時間里,董佳濟先后伙同他人盜竊二十多起,另外還有三次搶劫,總計涉案金額35萬元。
當年的35萬元已經算數額巨大了,再加上他之前有過前科,所以董佳濟落網之后,被判了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隨后也被關進了呼和浩特第二監獄。
接下來是本案的三號人物高波,這小子同樣是出生于1982年,身高一米七二,河北省玉田縣人,在家里排行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妹妹。
高波的父親是當地農村的一名老師,并且是倒插門來到他母親家的,母親節在當地條件還算不錯,所以一家人的生活還是比較平穩的。
但是到了高波四歲那天,發生了一件大事,他母親因為乳腺癌去世了,而且僅僅過了兩三年,他的大姨和小姨也接連因為乳腺癌去世。
母親娘家這一枝全都因為這個病沒了,高波的父親也就沒法外繼續放倒插門女婿了,于是不久之后,老爹就又找了一個女人,這女人帶了一個女兒,兩個人很快就結婚了。
這個女人脾氣特別不好,根本就不把高波和他妹妹當回事,典型的一個后媽形象,然而高波他爹又是一個窩窩囊囊的男人,對這個二婚老婆唯唯諾諾,家里的一切都由這個老娘們做主。
自從老爹和這個女人結婚之后,高波和他妹妹就成了家里多余的人,甚至有時候直接被攆出來
兄妹倆有家相當于沒家一樣,大多數時候都是這個同家家借宿一晚,那個同學家混一頓飯吃。
高波就這樣度過了一個不堪回首的童年,初中畢業之后,他就自己跑出來打工討生活了。
2003年的時候,21歲的高波來到了內蒙古包頭市,在一個叫口口香的飯店里當了一名服務員,但是工作沒多久,就出了一件大事。
有一天一個顧客來飯店里吃飯,由于喝了點酒,就因為一點小事和高波產生了摩擦,直接臭罵了高波一頓。
高波脾氣也挺不好,當時還了幾句嘴,兩人很快就打了起來,結果在打斗的過程中,高波可能是把從小累積的怨氣都發泄在了這人身上,直接用板凳和酒瓶子把人打死了。
2004年4月份,高波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隨后被投入了呼和浩特第二監獄服刑。
本案中的四號人物叫李宏斌,遼寧省阜新縣人,身高一米七三,出生于1988年,是四個人中年齡最小的一個。
李宏斌家里也是兩個孩子,他排行老大,所以在家的時候如果有人欺負他弟弟,他總是一馬當先替弟弟出頭,但除了經常打架之外,并沒有什么特別的。
2005年,17歲的李宏斌來到了呼和浩特打工,在一個叫浪打浪的洗浴中心當服務生,結果在這個過程中見識到外面的花花世界,結識了一群不三不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