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繼先把譚光母女帶到了自己辦公室里,欣慰的說道:“好了,現在你們兩個終于都解脫了,從今以后,我們開始過最幸福的生活。”
譚光閉上眼睛抱緊了孫繼先,有些擔憂的問道:“那邊該怎么辦呢?”
孫繼先拍了拍她的后背:“你放心吧,全都交給我!”
接著孫大院長開始全程運作,他在楊佳琪的死亡通知書上寫著,此人有心臟病和腦病,最終導致呼吸衰竭而死,并且又修改了楊佳琪之前的病例,加上了特級護理的字樣。
這一套東西不管拿到哪里,都具有絕對的權威性,楊佳琪的親屬都沒有懷疑,再加上譚光的主持,決定第二天馬上火化。
1月12號一大早,糖尿病醫院的太平間里,化妝師在給楊佳琪的尸體做最后的美容,外面的靈車已經備好,只等著時辰一到,火葬場的一把大火燒起,這一切都將灰飛煙滅,明天就是新生活的開始了。
可惜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事情并沒有想的那么簡單。
早晨七點五十五分,沈陽市大東區派出所接到了一個舉報電話:“昨晚糖尿病醫院的患者楊佳琪死亡,此刻正準備送去火化,但是他的死亡涉嫌謀殺。”
這個舉報電話是誰打的并不知道,為了保證舉報人的安全,這種事警方肯定不會對外公布。
警方放下電話之后,火速趕到了糖尿病醫院的太平間,隨后經過法醫的尸檢,在楊佳琪的尸體內檢測出大量的氨磷酮和苯巴比妥藥物成分,并且尸體的頭部和頸部均發現明顯的外傷,很明顯是非正常死亡。
四天之后,譚光首先被警方提審,僅僅一天的時間,她就交代了全部的殺人經過。
可接下來對孫繼先的審訊卻沒那么容易,他一口咬定自己并不知情,而且動用了大量的社會關系為自己通融,所以整個過程進展非常緩慢。
一直到1993年,法院才正式開庭審理了此案,但是孫繼先在法庭上竟然一口否定了自己和譚光的不正當關系。
孫繼先辯解道:“眾所周知,譚光的長相和我太太比起來差太多了,也沒有我太太有才華,我和盧亞娟青梅竹馬,結婚這么多年都沒吵過嘴,我怎么可能為這么一個普通的女人而殺了她呢?這不是開玩笑嗎!”
孫繼先說的貌似很有道理,但法庭隨后就出示了證據,經過檢測,盧亞娟骨灰中的鋅含量超過正常人的二十倍。
孫繼先解釋說:“這很正常,我和盧亞娟都是醫生,多年來每天都要接觸各種藥品,這才導致含量超標的。”
可是隨后關鍵的證據又來了,警方把盧亞娟的骨灰送去了西昌衛星發射中心的檢測室,這里有一種當時最新的高科技檢測技術。
最終的檢測結果是盧亞娟僅僅是骨頭接頭處密度低的位置鋅含量嚴重超標,而密度高的硬骨部分含量卻是正常的。
如果是長年累月接觸藥品造成的,鋅含量在骨頭中的分布應該是均勻的,所以盧亞娟的中毒肯定是極短時間內造成的。
面對這樣的高科技證據,孫繼先再無法反駁,最終承認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而譚光的態度卻和孫繼先相反,她十分平靜的告訴警察:“我殺楊佳琪的原因,就是想和孫繼先結婚,而且并不后悔,唯一舍不得的就是自己的女兒,她從小就沒得到過父愛,希望政府能寬大處理,給孩子留一條活路。”
最后就到了譚光的女兒這里,小女孩告訴警察:“我爸對我媽不好,不上班還總打人,他從來不管我,都是我媽撫養我,那天晚上我怕我媽打不過他,所以就動手了。”
可悲的楊佳琪估計到死都不明白,自己這些年的所作所為,給兩個最親近的人帶來了多大的傷害,以至于關鍵時刻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毫不猶豫的痛下殺手。
1993年10月16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判處孫繼先和譚光死刑,一個小時之后,兩個人被執行了槍決。
縱觀整個案子的過程,其實主要原因就出在了楊佳琪這里,雖然他是受害人,但如果不是他多年家暴,而且以死威脅不離婚,也許不會導致這場悲劇。
另外婚外情這種事,雖然千不對萬不對,但從古至今依然有人前赴后繼的去觸碰,愛情有時候確實可以讓人舍生忘死,自然就顧不上什么道德不道德了。
所以說無論是談戀愛還是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擺正心態,感情沒了不必強留,動不動就以命威脅的一方,最后得到的只能是落魄和失敗,只有相愛相知,相依相偎的兩個人,才能互相攙扶走完這一生。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