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很快就查到了這輛車,車主名字叫朱念瓊,這輛車平時都是她老公在開,這小子對外聲稱自己是倒賣古董的,家里很有錢。
警察當天就找到了胡道平,簡單看了一下身份,馬上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你小子是本地的,怎么說話是外地口音呢?”
胡道平趕緊忽悠:“我是個孤兒,一直在流浪,我也不知道老家是哪的。”
警察接著問他:“9月5號那天晚上,你在什么地方?”
胡道平趕緊告訴警察:“我去南充了,高速的發票我都有。”
警察拿過發票看了一下,時間地點都對的上,但是并不能排除中間這段時間回來作案的可能性。
警察隨后又去了胡道平家里搜查,很快就在他家找到了長筒望遠鏡、手套、頭燈、撬棍之類的東西,馬上就讓警察產生了懷疑。
既然這樣,就先把人帶回去審審,胡道平進去之后,一直都在裝糊涂:“望遠鏡是我買來玩的,手套是干活戴的,這也違法嗎?”
警察確實沒有證據,于是直接提取了胡道平的指紋,此時已經有了指紋自動比對技術,輸入電腦之后,很快就和多年前的幾起郵票盜竊案現場留下的指紋對上號了。
既然確定了盜竊案是你的,那接下來就不用廢話了,不管殺人案是不是你干的,大記憶恢復術直接一上,最終胡道平敗下陣來,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
2005年12月初,有記者采訪了胡道平,他告訴記者:“我小時候特別窮,看到別人有吃的有喝的,就覺得人生對自己太不公平了,所以從小我就發誓,以后一定要過上和別人一樣的好日子。”
另外胡道平還對作案后返回現場的原因做了解釋:“其實我作案的時候是非常小心的,每次我回到現場,只是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的,我時刻告訴自己,要想過上好日子,就必須繼續干下去才行,而且要盡快干一次大的,如果我在外面,還會繼續作案的,那種感覺想停都停不下來,再就是案發之后,會覺得非常刺激。”
另外胡道平在看守所里多次表示,自己就是個禍害社會渣子,希望政府早點把自己槍斃了,早死早解脫。
2005年12月7號上午,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一審判處胡道平死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老婆朱念瓊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2006年4月14號上午,胡道平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
胡道平的殺人方式。雖然另辟蹊徑,不容易留下證據,給警方的破案,帶來了很大難度。
但是案子做多了,總會留下破綻,一旦證據被鎖定,警察有的是辦法讓人開口。
能出來做大案的這些亡命徒,肯定不會怕死,但應該都怕生不如死,所以還是那句老話,人間正道是滄桑。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