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爺們在外面漂泊了這么久,不做點快樂的事,肯定是不行的,徐小明不喜歡找小姐,他喜歡找良家婦女當情人。
1999年12月初,徐小明在深圳認識了一個女人,名字叫林海霞,出生于1980年,當年19歲。
林海霞當年被一個香港大老板包養,并不缺錢,但是缺少陪伴和關愛。
很多被包養的女人,都會再找一個帥哥玩玩,主要是大款不能陪著她,一個人太無聊了,另外大款基本上都是歲數大的,長的也挺敷衍,有可能活也不太行,所以她們也都想出去快樂一下。
徐小明特別招這種女人喜歡,而且他很快就發現,這是一條生財之路,因為可以直接奔著情人后面的大款下手。
不過徐小明此時還沒有這種想法,而且兩人接觸一段時間之后,他就玩夠了。
徐小明覺得這娘們太難伺候了,背后還有大款撐腰,自己只能低三下四的哄著,最關鍵的問題是,自己撈不到太多好處,也就混一個白嫖。
時間一長,徐小明決定分手,但是在分開之前,必須得搶你一次,也算這段時間沒有白忙活。
2000年1月9號晚上,徐小明帶著新認識的兩個朋友,一個叫廖春華,一個叫肖成河,三個人把林海霞騙到了出租屋,直接搶走了她包里的存折,又逼問出密碼,隨后取走了三萬元現金。
接下來人就必須得弄死了,因為畢竟是熟人,讓她活著肯定后患無窮。
但是肖成河不敢下手,最后徐小明和廖春華合力,將林海霞掐死之后,把尸體弄到野外,肢解了之后,找地方埋了。
這事干完沒多久,又有一個小伙伴加入了,那就是胡志雄,這小子出獄之后,還是沒啥事干,于是又來投奔徐小明了。
這幾個人慢慢混熟了之后,接下來就一直靠盜竊和搶劫混日子。
結果沒想到的是,徐小明在隨后的一次盜竊中被抓了,由于是二進宮,而且盜竊金額大,這次法院給他判的很重,直接判了11年。
這次徐小明在獄中的表現中規中矩,沒有犯什么錯誤,最終提前三年被釋放了。
2009年年初,徐小明出來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女人,在里面待了八年,都快憋瘋了,必須得找人釋放一下。
徐小明很快就認識了一個叫胡曉燕的女人,他做了一個假身份證,告訴對方自己叫翟向明,兩個人很快就處上對象了。
過了沒多久,徐小明發現胡曉燕的閨蜜李淑琴是個大美女,而且被大款包養了。
又過了一段時間,徐小明聽說李淑琴和大款分手了,于是就就和胡曉燕商量:“我有個哥們叫胡志雄,一直沒有女朋友,你看咱們把李淑琴介紹給他認識一下,幫他們撮合撮合吧。
四個人隨后就一起吃了一頓飯,結果這頓飯吃的相當不愉快,主要是胡志雄嘴太笨了,以前也沒怎么談過對象,一看到美女,連話都說不利索了。
之后胡志雄又追了李淑琴一段時間,最后以失敗告終,人家李淑琴畢竟跟過大款,還是見過世面的,看不上他太正常了。
胡志雄挺郁悶,找到徐小明訴苦:“媽的,這女的我怎么都搞不定,不行咱們把她搶了吧,幫我出口氣!”
徐小明想都沒想就同意了,這女的跟過大款,手里肯定能有點錢,兩人說干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