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王桃玉
出生日期:1957年
籍貫:湖南省津市
犯罪行為:盜竊罪、搶劫罪、聚眾賭博罪、越獄罪
一個死刑犯,在槍決前六小時極限逃生,之后亡命天涯,而且還混成了大老板,并且還和刑警隊長成了朋友……!
這件事聽起來像是在扯犢子,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就這樣實打實的發生了,絕對稱得上是傳奇。
案犯名字叫王桃玉,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來,命中注定要干這件事的。
此人身高一米六八,但長的卻非常強壯,尤其是兩條麒麟臂,特別粗壯有力,這也是他的一個明顯特點。
王桃玉家里一共兄弟三人,他排行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父親是當地百貨公司的會計,母親是工廠工人,家庭條件還不錯。
王桃玉從小性格就特別頑劣,整天到處惹禍,他爹對他的教育方式也很簡單,只要是犯了錯,那就往死里揍。
剛開始的時候,這種方式還有點用,畢竟孩子小,沒那么抗揍。
但隨著王桃玉年齡的增大,挨打的次數也多了,這種方式的效果就很一般了。
每次一挨揍,王桃玉找個機會就跑了,在外面待幾天,覺得老爹氣消的差不多了再回來,如果還挨打,那就接著跑。
這樣折騰了幾次之后,家里實在是沒法管他了,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慢慢的,王桃玉開始徹底放飛自我了,每天到處瞎晃悠,還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惡習。
為了在外面少挨欺負,也為了偷東西的時候身手敏捷,王桃玉還鍛煉起了身體,主要是鍛煉上肢力量,效果非常不錯,很快就把身體練的非常強壯,力量也非常大。
不過常在河邊走,濕鞋是早晚的事,1978年5月份,王桃玉因為盜竊被抓,直接被判刑三年。
在監獄的這三年時間,王桃玉如饑似渴的學習各種犯罪知識,以及各種反偵察經驗,沒事就和獄友深度交流,總結相關經驗。
刑滿釋放之后,王桃玉徹底放開了手腳,開始瘋狂的盜竊和搶劫,手里有了錢就去賭博,就這樣折騰了四年多。
1986年3月24號,王桃玉再次被抓了,警方當時能確定的,他一共做了35起盜竊和搶劫的案子,實際上的數字,可比這個多多了。
1986年9月4號,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搶劫罪、聚眾賭博罪,一審判處王桃玉死刑。
判決結果出來之后,王桃玉直接懵逼了,這也太狠了,這點小事直接就死刑了,那肯定不能等著吃槍子,必須想辦法跑出去。
但是眼前他想到不任何辦法,而且那時候的二審很快,所以不出意外的話,王桃玉馬上就要槍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