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83年,謝先榮17歲了,八月初的一天,有一個叫楊兵的小子來找他:“榮哥,你快過來一下,有一件大事,兄弟們等著你拿主意呢。”
謝先榮跟他過去一看,原來這幾個小子發現了一輛嶄新的自行車,想偷了賣點錢喝酒。
但是這輛自行車停放的位置,正對著一戶人家的窗戶,他們遲遲不敢下手。
謝先榮看完之后,馬上作出決定:“這還不簡單嗎?直接過去騎上就跑不就行了,你們看我的。”
可是沒想到,他過去剛跨上自行車,就從屋里面沖出來一個老爺們,一把就給他摁住了,來了個人贓俱獲。
等到了派出所之后,警察問謝先榮的同伙都有誰,沒想到他毫不猶豫的說:“沒有同伙,就我自己,被你們抓住算我倒霉,你們隨便!”
謝先榮是講義氣了,但后果也是很嚴重的,因為八三嚴打已經開始了,那個年代偷個自行車,跟現在偷個汽車沒啥區別。
按照從重從快的原則,1983年8月18號,謝先榮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投入了沙河監獄下面的荷花苑勞改農場,進行勞動改造。
不過這里邊有一個問題,當時謝先榮還未滿18周歲,而且屬于盜竊未遂,屬實判的有點重了。
謝先榮覺得自己很冤,進入勞改農場之后,他的抵抗情緒很強,根本不服從管教。
1984年夏天,謝謝榮趁著出去勞動的機會,從農場里跑了出來。
監獄方面發現之后,馬上開始進行追捕,一路人馬直接去了謝先榮家里,結果并沒有找到人。
警察告訴謝先榮家人:“你家謝先榮跑了,如果他回來,趕緊讓他去自首,如果被我們找到了,那可就遭老罪了。”
謝先榮逃出去之后,知道肯定不能回家,所以只能去投奔朋友,而且最好還是外地的。
他有一個朋友叫程軍,是湖北省潛江縣人,程軍的舅舅跟謝先榮家是鄰居,之前他到舅舅家玩的時候,兩人就認識了,而且關系不錯。
謝先榮跑到了程軍家里,兩人見面之后,他把自己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都說了。
程軍也非常夠意思,既然兄弟投奔自己來了,那必須得收留。
程軍是江漢油田的工人,但他還沒有結婚,住的是單身宿舍,所以還是比較方便的。
在程軍這住了幾天之后,謝先榮滿血復活,已經忘記自己是個逃犯了,開始大搖大擺的露面了。
一個周末下午,程軍帶著謝先榮,一起去向陽泳池游泳,沒想到剛游了一會,程軍就和人產生了沖突。
謝先榮見有人罵自己兄弟,從旁邊衣服堆里,抽出一根不知道是誰的褲腰帶,沖過去用腰帶扣,照著對方腦袋,劈頭蓋臉的就是一頓狠砸,把對方打的滿頭是血。
打完人之后,謝先榮把皮帶一扔,拉起程軍撒腿就跑。
這兩個小子知道闖禍了,連家都沒敢回,一口氣兒跑到了鐘祥市,在附近的山上,找了個山洞躲了起來。
第二天一大早,謝先榮讓程軍在山洞里等著,自己下山弄點吃的。
謝先榮下山轉悠了一天,偷了一大包吃的回來,接下來的半個月,兩個人就一直在山洞里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