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唐艷的筆錄里有這樣一段話:“關門收攤的那天,我回到家里,一肚子的憤怒和委屈,家里的東西,能砸的都讓我砸了。
唐艷平閑下來之后,不知道再做什么了,于是就開始整天瞎溜達,到處的閑逛。
俗話說無巧不成書,沒過幾天,唐艷平就在大街上遇到一個人,此人正是他的獄友李剛。
李剛比唐艷平早放出來幾個月,現在碰上了,必須得敘敘舊。
兩個找了個小飯店,點了幾個小菜,又要了兩斤散白酒,坐下來邊喝邊聊。
李剛和唐艷平一樣,混的相當慘,根本就不知道干什么,也是天天瞎晃悠,兩人簡直就是一對難兄難弟。
等酒喝的差不多了,唐艷平開始發起了牢騷:“大哥,咱倆這樣的,估計已經被社會淘汰了吧,我是看不到什么希望了。”
李剛安慰他:“艷平啊,也不能這么說,現在這個社會只看錢,只要你有錢,這個社會就認可你。”
唐艷平一聽這話更沒底氣了:“哥,你這不是廢話嗎,我要是有錢還說啥了,現在賺錢多難啊,我弄了個水果攤,干了一個多月,差點沒給我賠死。”
李剛聽了微微一笑:“你做這些事兒,肯定不行啊,根本就不賺錢,要我看,咱們還不如直接去搶,那玩意來錢多快啊。”
唐艷平愣了一下,他知道李剛這人挺猛,下手也夠狠,既然他提出來了,那就試試唄,反正自己也沒有好辦法。
于是唐艷平想了想說道:“搶也不是不行,老話說的好,富貴險中求。”
李剛接著說道:“艷平啊,你記住了,這個社會,我算是看透了,沒有一個好東西,我們既然決定了要出去搶劫,那就別心慈手軟,管他是老百姓還是大款,都必須下狠手。”
就這樣一頓酒下來,兩人就定好了搶劫報復社會的大計劃,從他們后來犯下的案子來看,搶劫是一部分原因,報復社會也是他倆的一個主要動機。
既然定好了要要干大事,兩人就商量了,得弄個標記,成立一個組合,干脆就紋個身吧。
他們那個小縣城,當年并沒有干紋身這個活的,后來兩人去了一趟撫順,才把這事給辦了。
唐艷平紋了一條青龍,李剛紋了一只下山猛虎,也正是因為這兩個紋身,后來很多人都稱呼他們為龍虎惡魔。
標志弄好了之后,組合馬上就得出道,兩人都沒什么干大事的頭腦,簡單的商量了一下,決定奔著奔農村下手。
因為他們覺得農村的防范措施差,警察也不多,碰到合適就下手,壓根就不用考慮那么多,一切全憑心情,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1992年1月10號這天,兩個人整裝出發,首先來到了遼寧省昌圖縣畜牧場一帶,在這里邊玩邊尋找目標。
簡單轉悠了一圈,發現一戶人家周圍沒有什么鄰居,房子看起來挺新,估計家里條件應該不錯,兩人一下就來了感覺。
選好目標之后,兩人出去玩了一圈,晚上十點左右,又回到這家附近,一看屋里已經關燈了,李剛決定馬上動手。
可是唐艷平卻有點慫,他膽子小,畢竟是第一次搶劫,走路腿都有點哆嗦了。
李剛一看他這架勢,不屑的說道:“你這完犢子玩意,一會我沖在前面,到時候你可別不敢下手。”
唐艷平還是下不了決心,李剛拍了拍他的胸口說道:“你可別給你自己胸前紋的這條青龍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