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湯走過來對高玉倫說道:“大倫啊,我看你還是自首去吧。”
高玉倫連理都沒理,眼前吃飯才是最重要的,先吃飽了再說。
就這么幾秒鐘的時間,老湯對小兒子使了個眼色。
弟弟早就蠢蠢欲動了,一來當兵之前先練練手,二來立個大功,那前途就一片光明了。
收到老爹的信號之后,他馬上從后面抱住了高玉倫,老湯也從炕上跳下來,直接撲向了高玉倫,爺倆很快就把他控制住了。
老湯隨后找來一段繩子,把高玉倫雙手捆上了,外面的鄰居聽到動靜后,也都過來了,有的去報警,有的湊上去幫忙,打算分點賞錢。
警察很快就到了,三名越獄逃犯,終于全部歸案。
接下來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審訊三名案犯,而是發放懸賞獎金。
獲利最大的,肯定是湯小明的父親湯金海,他和兒子在抓捕高玉倫的過程中,占了全部的功勞,直接分到了15萬。
這是老湯親口說的,而且他還說,政府答應額外再給10萬,只不過眼前還沒到位。
湯大明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我們不是為了錢,高玉倫是逃犯,當時沒想那么多,抓他和懸賞沒啥關系。
另外一個張潤庫張大喇叭,也在抓捕王大民的過程中立了功,最后拿到了5萬塊錢的獎勵。
因為他并沒有參與整個抓捕過程,就是用大喇叭喊了幾嗓子,雖然有功勞,但并沒有直接抓獲逃犯。
可是老張一看就這點錢,非常的不滿意,他覺得15萬都應該是自己的,錢怎么花都計劃好了。
老張到鄉政府拿錢的時候,當場就翻臉了,認為獎金給的不公平,還一度揚要打官司要錢。
另外抓捕李海偉的一伙村民還算和氣,大家平分了獎金,都皆大歡喜。
2015年4月28號,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此案,此時的高玉倫基本認命了,回答問題簡單干脆,對所有的指控全部承認。
但是王大民就不一樣了,他一直在推卸責任,強調自己不是主犯,都是受到了高玉倫的指使。
李海偉更是一臉無辜,反復強調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回家看看兒子,只是一個小跟班。
2015年11月13號,法院一審判處高玉倫和王大民死刑,李海偉無期徒刑。
這個結果并不意外,對于高玉倫來說,這么鬧騰一下,反而一下出名了,本來他就大概率是死刑,這下反而好吃好喝的多活了一段時間。
李海偉也不虧,之前的罪名就不會輕判,現在混了個無期,但待遇一下就上去了。
最虧的就是王大民,按他原來的罪名,頂多也就判個十多年,這一下把小命直接折騰沒了。
2016年7月29號,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不過這件事還沒算完,正因為本次越獄事件,暴露了延壽縣看守所的管理漏洞,所以相關工作人員事后均被問責。
2015年11月20號上午,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處延壽縣看守所所長有期徒刑六年,副所長有期徒刑五年,延壽縣公安局副局長有期徒刑三年。
此案最冤的,應該就是死者段警官了,正常因公殉職,已經符合烈士評定標準,但整個事件都源于他的違規操作,所以他最后并沒獲此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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