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段金全
出生日期:1975年
籍貫:云南大理巍山自治縣大倉鎮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
本案的案犯段金全,是一個極其變態兇狠的流浪漢,此人在短短兩年的時間里,流竄廣西、云南、湖南三省十幾個城市,搶劫強奸作案二十多起。
案犯總計強奸14人,并且殘忍殺害了其中6名年輕女孩,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七歲,這孫子可以說是豬狗不如。
此案被列為2005年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同時也是云南省公安廳同年發出的第一份全國a級通緝令。
由此可見,此案在當時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導致當時很多老百姓,看到流浪漢都得躲著走。
而且段金全落網之后,毫無悔改之意,竟然大不慚的說道:“褲襠里長了個勾巴,就是用來干這事的,這些女的都活該,誰讓她們長的像我前女友呢。”
段金全的家庭情況,可以用窮困潦倒來形容,而且他爹脾氣暴躁,打罵段金全就像家常便飯一樣。
幸好他媽媽對他還不錯,但是很可惜,段金全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因病去世了。
段金全他爹很快就給他找了個后媽,這下可好了,親爹的男子單打,變成了加上后媽的男女混合雙打。
這個后媽集齊了狠毒后媽的全部特點,段金全的整個童年,就是在這種陰影籠罩下度過的。
段金全對自己的這個后媽一直充滿敵意,尤其是在她又生下一個女兒之后,段金全在這個家里,就成了一個多余的人。
對于后媽來說,段金全活著簡直是浪費空氣,從來不給他好臉色,親爹也是如此,因此段金全對兩人充滿怨恨。
隨著年齡的長大,段金全性格越來越孤僻,而且對所有人都極度冷漠。
1989年的一天,14歲的段金全因為和家里要零花錢,結果被后媽一頓冷嘲熱諷,段金全氣的拿起菜刀,就要砍死眼前這個女人,幸虧被鄰居攔下,才沒闖出大禍。
從這以后,段金全就開始經常不回家了,學校也不去了,整天就在外面瞎混。
到了1993年,段金全的父親也去世了,從此他便和后媽徹底決裂,開始一個人闖蕩社會了。
段金全謀生的手段就是流浪,能要到錢就買口吃的,能撿到點廢品就去換點錢,什么都弄不到的時候,就想辦法去偷點。
結果到了1994年,段金全因為盜竊,被判了一年的勞教。
1995年出來之后,段金全去了云南大理,決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想找個正經工作穩定下來。
隨后段金全去了一家飯店當服務員,并且在這里認識了同樣做為服務員的本地女孩黃敏。
兩個人一見鐘情,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此時的段金全,終于覺得自己的生活有盼頭了。
女朋友身材嬌小,長的挺漂亮,說話也特別溫柔,對段金全關愛有加,這讓從小就沒感受過家庭溫暖的段金全,非常的感動。
兩個人處了一段時間之后,段金全就開始為今后的生活考慮了,兩個人都在飯店當服務員,并不是長久之計,應該想辦法干點別的,多賺一點錢。
兩人商量了一下,想開一個小賣部,雖然賺不到什么大錢,但是很穩定,總比當服務員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