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21號晚上九點左右,張明高正在出租屋里休息,外面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張明高猛的從床上坐起,從枕頭下摸出那把六四手槍推彈上膛,然后非常警惕的問道:“誰啊?”
門外傳來了房東的聲音:“我,房東,煤爐子給你拿來了。”
張明高這才放下心來,前段時間天氣轉冷,他曾經跟房東提過,讓房東給自己屋里配一個煤爐取暖,不過由于自己打算馬上離開武漢,所以這件事他就再也沒放在心上。
張明高把手槍隨手插在了腰里,起身下地把門打開了,讓他沒想到的是,就在門開的一瞬間,12名警察一擁而入,把他按倒在地,湖北特大連環殺人犯張明高,就這么落網了。
警方在張明高身上搜出了一把已經上膛的六四手槍,隨后又在出租屋里搜出贓款元,子彈73發,以及作案用的頭套、繩子、撬棍等物品。
這一下證據確鑿,警察直接把張明高帶回了派出所,第一個問題就是:“你的同伙是誰,他們都在哪?”
這么多證據擺在眼前,張明高知道抵抗無望,因此非常配合,很快就把熊宗碧、宋建廉和彭毅給供了出來,警方馬上兵分三路,對這三個人展開抓捕。
這三個小子一點防備都沒有,兩個小時之后,三個人全部落網,警方在宋建廉和熊宗碧家里,找到了另外兩把涉案手槍,以及還有子彈18發。
四個人隨后被關進了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接下來就是對四個人分開進行審訊。
張明高知道自己的事肯定是藏不住,為了少遭點罪,他有問必答,他的原話是這樣說的:“你們放心,我絕對不會帶走一個案子。”
接下來的四天時間里,張明高把自己偷槍之后所做下的那些案子,一五一十的都交代了出來,唯獨在最后那筆贓款去向的問題上,他始終不肯開口。
開始的時候,張明高告訴警察,這些錢他都拿來買衣服了,警察壓根就不信,買什么衣服能花五萬塊錢,這就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
后來他又告訴警察:20號那天,我把五萬塊錢裝到了一個白色的包里,放在自行車后架子上,準備去找彭毅,把錢藏到他那里。路過一個飯店門口的時候,看那里圍了一群人,就過去看了看熱鬧,結果一回頭,就發現包不見了,我也不知道被誰偷的。”
警察還是不相信,接下來的幾天里,張明高又編了好幾個理由,再到后來,干脆就不說話了,無論警察問什么,就是一不發。
張明高這邊在不停的編故事,警察那邊也沒閑著,開始對張明高的兄弟姐妹進行調查,最終在他弟弟張明強家里,找到了兩萬塊錢,還有一個裝錢的白包。
在警方的政策感召之下,張明強承認了和張明高見面的事實,同時交代了自己把另外三萬塊錢,分別給了姐姐和兩個妹妹。
警方很快從張明高兩個妹妹手里,追繳回了兩萬元贓款,不過他大姐分到的那一萬元贓款,卻已經被她揮霍一空。
當警方把這個裝錢的白包甩在張明高面前的時候,張明高徹底傻眼了,只能如實的交代了贓款的去向。
當他得知弟弟和姐姐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之后,張明高又提出來了一個條件:“如果我把所有的事情全部交代出來,能不能放過我家人,不要為難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