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漢慶10月29號返回三亞之后,還是和以前一樣,正常的過日子,10萬塊錢雖然不多,不過暫時也能混著過幾年了。
11月10號這天早上,馬漢慶和往常一樣,把自己的女兒送到了幼兒園,可正當他轉身準備回家的時候,突然聽到女兒在身后哭了起來。
馬漢慶急忙回頭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女兒和一個姓劉的小孩發生了打鬧,此時兩個小孩的臉,互相都被對方抓壞了。
本來小孩子打鬧,并不算什么大事,可對方孩子的父親突然沖了過去,一臉怒氣的對著馬漢慶的女兒指責,把馬漢慶的女兒嚇的哇哇大哭。
馬漢慶在逃亡的這些年里,從來沒有和任何人發生過沖突,他也不敢發脾氣,但現在看到自己女兒被人指責,再也忍不住了,返回身就和對方的家長理論了起來。
結果那男的一看,馬漢慶長的又黑又瘦,一副窮困潦倒的樣子,根本就不慣他毛病,上來就推了他幾下,而且嘴里不太干凈,想要揍他。
面對這種情況,馬漢慶那張平時與人和善的臉孔,一下子變得猙獰起來,他從牙縫里擠出來一句話:“我他媽的殺了你!”
就是這一句話,把對方嚇了一跳,一下子就沒了脾氣,隨后在眾人的勸說下,馬漢慶這才憤憤不平的轉身離去。
對于普通人來說,這就是一場小風波,但馬漢慶萬萬沒想到,就在他剛才和對方發生沖突的時候,人群中有個看熱鬧的孩子家長,盯著馬漢慶看了一會之后,突然覺得這人和當天早上南國都市報上刊登的那個通緝犯很像。
他趕緊回到家里,找出那張報紙,越看覺得越像,再看一看那誘人的20萬元獎金,他把報紙揣進兜里,連跑帶顛的,出門直奔附近派出所。
三亞警方接到舉報之后非常重視,這可是立大功的機會,警方直接到馬漢慶女兒所在的幼兒園取得了信息,得知此人名叫吳厚宜,住在三亞的港門上村。
警方馬上把村子所有的進出口全部控制住,當天上午11點,終于發現了馬漢慶的行蹤,并一路跟著他,找到了他所住的小區,隨后對他的一舉一動,實施了24小時嚴密監控,同時馬上上報公安部,討論抓捕方案。
對于警方的行動,馬漢慶全然不知,他在落網后交代:“我平時有看報紙的習慣,南國都市報是我每天必買的報紙,偏偏10號那天早上,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沒有買報紙,如果那天我看到了通緝令,即使不跑的話,也絕對不會和別人發生沖突。”
也許這就是命中注定,第二天是11月11號,也是馬漢慶自由呼吸三亞空氣的最后一天。
當天下午5點鐘,馬漢慶騎著摩托車去幼兒園接女兒,他老婆小穆在家里熬了一鍋骨頭湯,等著父女倆回來吃飯。
十多分鐘之后,馬漢慶帶著女兒回來了,當他路過距離小區門口只有十幾米遠的一個臺球廳時,兩名打臺球的便衣警察放下球桿,一左一右的到摩托車前將他攔了下來。
馬漢慶愣了一下,緊接著問了一句:“你們干什么?”
可是沒有人回答他,兩個便衣警察,一人抓住了摩托車車把,一人抓住了馬漢慶的右手,與此同時旁邊又沖上來五六個便衣,大家一擁而上,把馬漢慶按倒在地。
當警察把馬漢慶塞進車里的時候,他一下子就全明白了,他一臉恨意的看著警察說道:“真是沒想到啊,你們竟然選擇在我接女兒的時候動手,否則我肯定和你們拼了。”
馬漢慶對于這件事耿耿于懷,以至于剛被捕的時候,情緒非常不穩定,面對警察的審訊,非常的不配合。
當天晚上7點鐘,警方在馬漢慶家里找到了那把五四手槍和17發子彈,另外還有4張假身份證,以及兩張存折,一張七萬元,一張一萬四千元。
馬漢慶的老婆,雖然對于馬漢慶作案的事一無所知,但警方同樣把她帶回了派出所,主要了解兩個問題:第一,房子是誰出錢買的,第二,存折里的錢是怎么來的,這兩個問題關系到贓款的去向。
最終法院認定,房子為馬漢慶老婆出資所買,但存折上的錢,為馬漢慶搶得的贓款,予以返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