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日,隨著張軍被槍斃,這筆贓款的去向,成了永遠的謎。
不過八年之后,馬漢慶落網,他對此事的說法,和張軍完全不同,根據馬漢慶的交代,當天下午他給張軍打傳呼,并沒有讓張軍跑,而是讓張軍去三毛家里分錢。
馬漢慶的筆錄里是這樣說的:“當天晚上七點左右,我們三個在三毛家里把錢分了,每個人兩坨,各分了二十萬。”
不過他的這份口供也有問題,因為100元面值的只有5捆,不可能每個人分兩捆。
但接下來馬漢慶又提到一個細節,他說當天晚上分錢的時候,張軍懷疑三毛私吞錢了,應該是90萬,三毛一口咬定只有這么多,張軍也沒再堅持,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了。
這個細節又和張軍鄰居的證詞對上了,所以究竟兩個人誰說的是假話,也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了。
結合卷宗中的所有材料綜合來看,我比較傾向于馬漢慶的話,對整個事件做出了如下猜測。
當天晚上三個人確實分了錢,應該是每人分了二十萬,因為是在三毛家里分錢,馬漢慶和張軍需要把錢帶走,為了方便攜帶,所以每人拿了兩捆百元鈔票,這也就是馬漢慶口供里的“每人分了兩坨”。
張軍八點多鐘之所以給三毛和馬漢慶打傳呼,又去三毛單位找他,應該是想追問到底搶了多少錢。
而他在朋友面前抱怨三毛騙了自己,也是因為他當時一直以為是搶了90多萬,抱怨的原因是懷疑三毛私吞了贓款。
不過他的懷疑可能并沒有錯,三毛確實有可能私吞了贓款,但是沒有那么多,因為最后從三毛朋友那里查出來了25萬多的贓款,這樣看來,三毛私吞了五萬多。
至于張軍分得的贓款,究竟去了哪里,除了他自己,可能只有幫他隱藏贓款的人知道了。
不過張軍雖然在錢的問題上閉口不談,但對于此案的其他細節,可以說是知無不,尤其是對馬漢慶非常不滿,他覺得就是因為馬漢慶沒有把車燒掉,才導致事情敗露,一切都是馬漢慶的錯。
警方從張軍的口中得知,馬漢慶有一個女朋友叫彤彤,是個農村女孩,但具體信息他并不知道,張軍告訴警察,馬漢慶有可能去找他女朋友。
警方馬上對彤彤的身份展開調查,很快就查清了彤彤的身份,得知此時彤彤已經回了麻城老家,于是武漢警方火速趕往麻城。
從彤彤口中得知,1月11號上午,馬漢慶來找她,說要去外地一趟,彤彤正好想回家過年,馬漢慶說順路,就和她一起回了麻城。
因為彤彤在麻城一直住在姐姐家里,所以當天晚上,兩人在彤彤姐姐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馬漢慶就走了。
到目前為止,這條線索也就此中斷,但讓警方沒想到的是,1996年2月23號一大早,專案組工作人員突然接到彤彤姐姐的電話。
她在院子里撿到一封信,信中讓她轉告彤彤,上午九點鐘,讓彤彤務必到家附近的一個小賣店等電話,彤彤姐姐懷疑信是馬漢慶送來的。
警方趕緊找到彤彤,如果電話是馬漢慶打來的,務必讓彤彤穩住他,與此同時,警方對小賣店的這部電話,進行了實時監控。
當天上午8點10分,在便衣警察的陪同下,彤彤來到了這家小賣店,但到了9點鐘約定的時間,電話并沒有響。
一直等到了下午1點45分,電話終于響了起來,小賣店老板按起了免提:“你好,請問找誰?”
電話里傳來了馬漢慶的聲音:“你好,請你轉給旁邊一個叫彤彤的女孩接聽。”
所有的警察瞬間屏住了呼吸,示意彤彤接聽電話,彤彤走到電話旁邊,怯生生的說了一句:“喂!”
電話那邊沉默了幾秒鐘,隨后馬漢慶開口說道:“彤彤,你還好嗎?”
結果沒想到的是,彤彤聽了這句話之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哇的一聲就哭了出來。
兩秒鐘之后,電話掛斷了,從這以后,馬漢慶徹底脫離了武漢警方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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