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棠打了個激靈,霍云深摸的,是她大腿上那道疤。
當年為了救他,才留下的永久性疤痕,足有十余厘米長。
他貼在她耳邊,輕柔地吐息,啞聲道:‘還有這道疤,露出來很丑,別人會笑話的。你不是答應過我,不會再穿短裙了么?’
她當時還試圖辯解:‘可是家里只有我們兩個......’
‘噓。’霍云深拇指壓在她唇上,他看似溫柔的眼神里,有不可抗拒的重力,他說,‘棠棠,我也不喜歡。’
多可笑啊,那明明是她為了救他留下疤,到頭來,居然還要被他厭惡!
此刻,宋景棠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大腿上那道已經成為肉色的疤痕,她不再為它羞恥,也不覺得它丑。
這是她曾經勇敢到,愿意豁出命去愛一個人的證明,霍云深是廉價的人渣,可她付出的愛永遠高貴!
鐘千黛看見宋景棠盯著自己腿上的疤痕失神。
“棠棠,這個疤你要是想遮的話......”
“不,不用遮。”宋景棠撫摸著那道疤痕,微笑道,“我很喜歡我的身體,這道疤,我也喜歡。”
宋景棠跟鐘千黛一塊走出店,兩個大美人引來路人紛紛側目。
馬路對面,池郁剛買完東西,從商場出來,無意中抬眼,就看見那抹醒目的紅色倩影。在已經黯淡的天幕下,無比亮眼。
女人無意中側過臉,撥開被風吹亂的頭發,露出一張驚為天人的漂亮臉蛋。
池郁瞳孔狠狠一縮。
“宋景棠!”
車水馬龍的街頭,又隔著一條街,他的聲音自然穿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