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的情況基本就是這樣。
還有一件事。
縣里因著權同志和凌同志立下了大功,便決定給你們大隊裝一部電話。
到時候你們與外邊聯系也就能方便很多。”
“啥?裝電話!”
凌富強差點跳起來了。
“真.......真的?”
看著凌富強有些不敢置信的模樣,劉玉明好笑道:“這有什么不可能的?
你們靠山村有著這么兩個大功臣,裝部電話怎么了?”
光是權馨和凌司景救了霍小權和十幾個被拐的孩子,這個功勞那就是別人無法擁有的。
“哈哈,裝電話好,裝電話好。”
有了電話,兒子那邊有個什么事就不用騎著車子來回跑了。
李桂英那邊也有女警告知了一聲。
“李桂英同志,明天的公審還需你親自到現場出庭作證。”
“公審?出庭作證?”
李桂英捏緊了手指。
說實話,她只想知道王家人的下場,卻并不想再看見他們。
“是的李桂英同志。
我們公安機關只負責調查,抓人。
而審判權則是由檢察機關以及法院共同辦理的。
像這種重大案件,從調查取證到提起公訴,再到后面的審判,一般情況下至少需要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但權知青為了縮短時間,要求我們能盡快結案。
所以幾方領導共同商議后,在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決定公開審理,盡快將這件事情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