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派胡長風前往竹林縣,也僅僅只是秦市長與某些人之間的一場交易罷了。
倘若胡長風果真未經許可,擅自作主轉移走了整整一億的專項資金,那么秦市長根本不會去思考是否要留下胡長風,以及如何留下他,而是會直接開始考慮應該如何處置胡長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這起事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這便是官場的真實寫照:一旦你成為他人的累贅或者禍根,那就只能聽天由命了。
就在秦市長準備動身去竹林縣的時候,他的手機響了,拿起一看居然是省財政廳的李延海副廳長。
秦市長心里一緊,暗道“不好”,接通了電話后,他跟李廳長寒暄了幾句,就聽李廳長說道:“秦市長,你們市在申報項目的時候,我倆單獨見面談過這件事。
項目一旦獲批,在我省算是首家,在資金使用上更要嚴格管控,決不能動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是有嚴格的財經紀律的,輕則違反紀律,重則構成挪用資金罪或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入刑的。
我剛剛跟張華打電話,本來是要問他項目籌備到什么程度了,哪知那個小家伙竟然先將我抱怨一通,說我答應好的三個多億,竟然少給他一個億,只給了兩個多億。
兩個多億是不敢啟動這兩個項目的,他正在考慮先上一個,等資金到了再上另一個。
秦市長,咱們也算是老熟人了,我只能盡于此了,趁這個時間還來得及,趕緊給張華的項目補回去就是了,時間越長,麻煩越大啊。”
聽著李延海的數落,秦市長本就沒想保住竹林縣的胡長風或陳劍鋒,他會幫他們倆背鍋?
他馬上說道:“李廳長啊,你可是誤會我了,我也是剛剛聽張華那個小同志打來電話匯報說資金在賬戶里少了一個億,他一直以為是上面沒將資金給他一次性撥付到位的。
這樣的資金我們市里怎么敢截留?我與市委龔書記幾分鐘前才就這件事溝通完畢,我要親自去竹林縣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