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時,溫頌不喜歡人多的場合,于是和熟人隨意寒暄了幾句,就和程澈一起坐在露臺上吹風。
溫哥華的四月還有些寒冷,程澈怕她著涼,脫下自己的西服外套披在她身上。
溫頌很喜歡看程澈穿西裝,手工高定西服襯得他更加矜貴優雅,真的就是童話里的王子來到了人間。
她湊上前,輕吻程澈的臉頰,笑著打趣道:“還是你最好了,和你在一起,我就可以隨便穿高跟鞋。”
程澈也笑了,溫頌身高170,穿上高跟鞋至少有177,比許多南方男生都高。
他把溫頌摟入懷中,不經意間撫摸過她的小腿,笑著說:“放心啦,姐姐和我在一起,不會有個子太高的困擾。”
“太好了。”溫頌坐在他身邊,露出兩條長腿,被細高跟鞋襯托得格外性感。
“所以我和暄妍說啊,找男朋友一定要找個子高的,她就喜歡那個陸鳴謙,他看著和我差不多高,也不知道裘暄妍喜歡他什么,我想到就煩。”
程澈默默聽著她的抱怨,淡淡微笑,沒有說話。他不好在背后講陸鳴謙的不是,也知道溫頌的抱怨只是出于裘暄妍朋友的角度為她感到不值,所以只是安安靜靜的聽著,并未發表什么看法。
她說話的時候,腿自然的翹著二郎腿,左腿搭在右腿上,程澈看著她的腿,下意識地脫口而出:“姐姐穿高跟鞋特別美,我很喜歡。”
溫頌卻在他這句話中聽出了幾分其他意味,微紅了臉,低下頭有些不好意思地說:“在外面別亂說,回酒店再說。”
程澈也笑了,輕輕擁抱住她,在她耳邊小聲道:“我說什么了,我只是說你穿高跟鞋好看,你自己想歪還怪我,真是只小狐貍。”
溫頌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只是低頭淺笑,撫摸著他領帶上的那枚黑瑪瑙領帶夾,他果然每次穿西裝,都佩戴著她送的領帶夾,很適合他,
“姐姐。”程澈看著她,問出了從剛剛開始一直藏在心底的問題,“姐姐為什么拿到了offer但是不去eth呀?”
“因為我當時只想去牛津啊。”溫頌自然平淡地說道,“我申請eth只是因為eirlys和felix都想去eth,所以建議我也申請試試看,我就試了一下,誰知道就拿到offer了。”
溫頌想到這,也笑了,帶了幾分對往事的回憶,“我們三個從大一開始關系就很好,grouptask也幾乎都是一起完成的。所以想著master也在一個學校的話,就可以繼續合作了。
結果最后畢業后,eirlys拿到了mit的offer去了美國,我被牛津rejected后決定先gap一年,只有felix去了eth讀研。”
“為什么呢?”程澈問道,“姐姐最后為什么還是留在了lmu,eth的天體物理專業也很不錯,而且又在蘇黎世,離家還近。”
溫頌笑著解釋道:“我不可能去eth的,如果我要去eth,本科就會申請,不會等到研究生。對我來說,蘇黎世是家,家是休息的地方,不是讀書的地方。留在lmu,是因為我已經習慣了,所以不想改變。”
她不喜歡改變,因此即便有更好的選擇,也還是會選擇留在慕尼黑。但如果有了更堅定的選擇,她也會改變,會離開。
“但如果姐姐去eth的話,我們就可以早點遇到了。”程澈有些落寞地嘆了口氣,“那我就可以早點認識你,早點和你在一起。”
溫頌卻不認可他的看法,搖了搖頭說:“阿澈,一切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什么時候遇到,什么時候相愛,都有定數。不然為什么之前我在蘇黎世那么多年,你也在蘇黎世,我們還都喜歡去flumserberg滑雪,卻從來沒有遇到過。”
“如果我早知道的話,我肯定會早點來找姐姐,不對,我大學就會來lmu,我想早點遇到你。”
程澈緊緊擁抱住她,如果早點遇到的話,他是不是就可以參與她更多的人生,他們之間,是不是就可以真正做到毫無距離。
溫頌擁抱著他,淺笑出聲,“但是如果那個時候遇到的話,我也許不會愛上你哦。阿澈,我們相遇的時機就是最好的,所以不要去想沒有發生的事情,好嗎?”
“是哦,你那個時候喜歡skyline。”程澈沒好氣地哼了一聲,“不過我有信心,如果你遇到我的話,肯定會愛上我的,我比他帥那么多。”
“笨蛋,如果我看到更帥的人就移情別戀,你敢和我在一起嗎。”溫頌覺得程澈實在是有些幼稚,沒好氣地反問道。
程澈卻聽出了不同的意思,立刻低下頭,有些失落地說:“所以姐姐還是愛過他哦….”
“阿澈,你又開始了。”溫頌不耐煩地嘆了一口氣,努力保持耐心說,“我沒愛過他,我的意思只是,我不知道我那個時候遇到你的話,會不會愛上你,可能會,可能不會。為什么要去想不會發生的事情呢?”
程澈聽了她的話,心中的不悅頓時消散,但見溫頌有些不開心,趕緊走上前把她抱在懷里哄:“姐姐,我錯了,我再也不提了,我保證!不要生我氣好不好?”
“你答應陪我去阿拉斯加無人區滑雪,我就不生你氣。”溫頌低低笑著,看著程澈說出了自己的“條件”。
“不可以。”程澈搖頭,“很危險的,那里不只是冰川,還有很多冰裂縫,一旦雪崩或者掉進冰裂縫真的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