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縣里的五個新樓盤項目,都在縣里的主城區范圍不說、還可以讓拆遷百姓自由選擇,雖然時間上會晚個一年半載的、但并不影響到大局,大不了先簽約后拆遷嘛!
再有縣里未來拆遷的區域會比較多,為了減少縣里面的財政支出、我打算采用房票加上現金的方式,降低縣里的財政壓力!
房票?什么是房票?胡曉聽后追問。
是這樣的,唐翔宇開口解釋:“所謂的房票呢、就是由政府開具的一張購房支票,上面不僅有拆遷戶主的名字、還有被拆遷房子對應的補償金額!”
拆遷戶可以按照房票上的金額,去九龍倉國賓一號、以及縣里新開的五個樓盤那,直接進行房子的購買!
如果購買房子的金額,高于房票上的金額、那住戶直接補上差價就行,如果購買的房子金額,低于房票上的金額、那剩下部分的房子金額,則由縣里邊進行全額兌付!
房票的有效期可以設定在三到六個月,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拆遷住戶并未進行買房,到期后政府按照九折比例的現金回收,大家認為這個想法如何?
書記,這一比例怕是不妥吧?
胡曉聽后反對道:“如果拆遷戶真不打算買房,那等房票到期之后、豈不是要硬生生虧上一成的拆遷金額?”
怎么會呢胡曉部長?
唐翔宇繼續道:“我們再出臺一個規定,每張房票可以進行一次交易、那對于不愿買房的人來說、虧損的錢不就減少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