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方田鄉的事情上、錢俊淵只處理到一個鄉長朱良玉,但這事要是真的,那一個副處級的領導干部、就有可能跌落神壇!
想到這里、錢俊淵走到朱敏的面前,開口道:“朱女士,被舉報人是你的丈夫不假、但他同樣也是我們縣里的領導,在此之前我要告訴你、如果舉報不實,誣告可是要吃牢飯的,最起碼要被關進去教育幾天!”
真實、肯定真實!
朱敏有些緊張道:“我和李鎮東是多年的夫妻,李鎮東能做上如今這個崗位、還是倚仗我娘家的背景,如今我家的人脈幫不上他了,他就出去找小三了、還跟小三有了小孩,今天被我今天抓的正著…………”
錢俊淵聽后打斷道:“孟女士,對于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是對于這種家務事,一般是交由公安局去處理協調、還用不到我們紀委這里,我現在就想知道、關于你說李副縣長貪污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如果你們兩個人只是鬧了矛盾,今天看在李副縣長的份上、我可以既往不咎,但這要是真的你沒說出來、那可就是知情不報,這同樣是一種犯罪!
朱敏聽后身體一顫,有些急促道:“領導、這事和我可沒關系啊,我只是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偶然發現了他藏錢的地方,這筆錢怎么來的、我可真不知道啊!”
錢俊淵聽后心頭一喜,追問道:“李鎮東藏私房錢的地方,一共藏了多少錢?”
之所以要問這個、是因為錢俊淵也有藏私房錢的習慣,如果只是幾百上千的、那并不能代表什么,只有金額過了萬數、才有繼續追查的必要!
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啊?朱敏聽后急道:“我只知道在我們家的床墊下面夾層、有一口黑色的皮包箱,里面堆放的的現金、少說也有幾十沓吧,都是百元大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