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已經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走到府衙的了,等到她回過神時,她爹已經跪在了大堂中間,正扭著頭看她,用眼神詢問。
可是,他注定是要失望的。
陳秋低垂下了頭,根本就不敢看陳兵的眼睛。
大堂兩邊已經站滿了官差,好些人擠在公堂外面,目不轉睛的看著里面。
隨著一陣板子扣擊地面的聲音,祁烈穿著一身官服從屋后走了出來,坐在案桌后面。
他猛地一拍驚堂木,“堂下何人?”
舒予行了個禮,“文安縣主,狀告承谷縣人士陳兵,三十多年前為了一己私欲偽造官府文書。”
祁烈頷首,一本正經的仿佛根本就不認識她似的,“原來是縣主,來人,給文安縣主看座。”
舒予已經讓人寫好了狀紙,她一坐下,這狀紙就呈上了案桌。
祁烈看了一番后,又是一拍驚堂木,看向跪在地上瑟瑟發抖的陳兵,說道,“陳兵,這狀紙上說的可是真的?你可知罪?”
“大人,我沒有,我是被冤枉的。”
“冤枉?”祁烈表情嚴肅,“狀紙上寫的十分清楚詳細,你卻又說你是冤枉的。好,本官也不是只聽一家之的人。既然如此,那伱就將三十多年前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說一遍。從你們逃到承谷縣之后開始說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陳兵咽了咽口水,聽到祁烈沒有直接聽信舒予的話就判了他的罪,心下稍稍安心,想著應該是陳秋那邊有了效果了,否則哪里還會容許他在這辯解?
于是他穩定心神,開始說起當年之事,“三十多年前,我與方彩霞確實是夫妻……我們來到承谷縣后,我便救了位富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