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以前的經驗自然是感謝一番,送上不菲的金錢,一定范圍內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總之好聚好散。
但現在把她放出去反而是危險,不啻于稚子懷千金于鬧市。一個小乞丐別說財富,連食物都未必能留住。
祝明月冷起心腸,“她做乞丐多久了?”借此評估是否職業乞丐,以及背后的風險。
“她叫戚蘭娘,不是乞丐。”林婉婉將來歷道來:“原來是汝州農戶,家鄉遭災出來逃荒,路上和族人失散了,稀里糊涂到了長安。”
“在野外還能采些野菜野果充饑,進了城衣食無著。本來想找路出城,陰差陽錯遇上祝總。”
戚蘭娘的情形和她們相反,三人到野外才是真的抓瞎。
出身農戶,能識別野菜野果,段曉棠思索一會,“她應該會種地吧?”
“肯定比我們會,”林婉婉一唱一和,“明月,不如把她留下來的,家里的雜活有人做,我們才能做自己的事。而且她能挺身而出可見心地好。”
心好是最沒有根底的理由,段曉棠和林婉婉都同意,祝明月也不會反對。
三人一起到西廂,祝明月先進去,坐在榻邊的小幾上,開門見山,“我叫祝明月,昨天是你救了我。”
戚蘭娘四肢蜷縮在被子里,低頭道:“我沒能救得了你。”聲音越說越低。
“當時的情況,能站出來的就是勇士。”祝明月歪頭看著她的眼睛,真誠道:“謝謝你。”
被子下戚蘭娘手抓著衣角,有些緊張羞窘,“不用謝。”
祝明月接著問道:“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