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員在張寶山指認的“尸體位置”提取到少量血跡,經檢測與李逵的dna完全匹配,且枯葉堆里殘留的纖維,與李逵運動褲的材質一致。“你離開磚窯后,去了哪里?怎么處理的作案工具和李逵的物品?”小周跟著張寶山走出磚窯,鏡頭轉向廢棄采礦路的方向。
“我先開車把麻繩和刀送到采礦路的摩托車上,”張寶山指向采礦路中段的位置,“我的紅色摩托車就藏在那里的樹林里,我把麻繩和刀放在摩托車的后備箱里,然后返回磚窯,把李逵的手機和錢包扔進了旁邊的溝壑里――那里的水流急,我想讓手機和錢包被沖走,找不到證據。”他頓了頓,補充道,“之后我就開車去了環城路的施工路段,把車藏在那里的廢棄廠房里,騎摩托車回了家,第二天早上才敢去把車開回來。”
技術人員根據張寶山的指認,在采礦路的樹林里找到了摩托車停留的痕跡,地面的輪胎印與張寶山摩托車的輪胎花紋完全一致;在溝壑里打撈到了李逵的手機和錢包,雖然手機已經損壞,但sim卡仍可識別,錢包里的現金已不見蹤影,與張寶山供述的“拿去還賭債”一致。
整個指認過程持續了兩個小時,張寶山的每一句供述都與前期的現場勘查、法醫鑒定結果精準對應:殺人位置的石塊與鈍器損傷匹配,拖拽痕跡與足跡、尸體形態吻合,作案工具的藏匿地點與物證提取位置一致,手機錢包的丟棄地點與打撈結果對應。甚至連他提到的“李逵額頭撞在碎石上”,都與法醫鑒定的“右側顳部3x4cm頭皮血腫”完全吻合,沒有任何遺漏或矛盾。
當指認結束,警員再次將張寶山架起時,他突然掙脫開來,朝著磚窯的方向跪了下去,雙手捂著臉嚎啕大哭:“我錯了……我不該殺他……我對不起他的家人……”哭聲在山坳里回蕩,卻再也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小周看著眼前的一幕,關掉執法記錄儀,心里清楚,這場指認不僅還原了案件的完整真相,更用鐵證將張寶山的罪行徹底釘死,為李逵的家人帶來了遲來的正義。
警車駛離北山時,晨霧已經散盡,陽光透過樹林的縫隙灑在地面,金色的光斑在車身上跳躍。小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手里的指認記錄,每一個細節都標注著“與證據吻合”,他拿出手機給李明發了條消息:“張寶山現場指認完成,供述細節與勘查、尸檢結果完全一致,證據鏈閉環。”很快,李明回復:“好,辛苦你們,后續按程序移交檢察院。”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