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可能在拋尸前搜過身,拿走了能證明身份的物品,這塊金屬片太小,沒被注意到。”
解剖室的時鐘指向凌晨三點,張林看著解剖臺上的尸體被蓋上白布,突然對小林說:“溺水和頭部外傷的關系需要明確,”他指著頭部的挫裂創,“如果創道內的炎癥反應明顯,說明受傷后存活了一段時間,溺水是后續行為;如果沒有,可能是先溺水昏迷,再被石塊撞擊頭部。這兩種情況,性質完全不同。”小林點頭:“切片結果明天出來,到時候就能確定了。”
當兩人走出解剖室時,走廊的燈光在地面投下長長的影子。“毒物分析結果出來了,”小林的手機突然震動,“胃內容物里沒有藥物或酒精成分,排除中毒。”張林停下腳步,望著窗外的月光:“那就是單純的溺水或暴力致死,兇手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置他于死地,還刻意掩蓋了身份,這案子不簡單。”
解剖報告的最后一頁,張林寫下了總結性意見:“死者系溺水窒息死亡,頭部挫裂創為輔助死因;死亡時間為5月9日晚8點至5月10日凌晨2點;生前有被束縛和頭部外傷史;建議重點排查5月9日晚經過339國道涵洞的人員,尤其是有條件接觸涵洞內碎石的人。”
小林將報告歸檔時,突然發現張林在頁邊空白處畫了個簡易的現場還原圖:兇手將死者束縛后帶到涵洞,可能先擊打頭部,再將其推入水中,或者直接將其溺水后,用石塊撞擊頭部確保死亡。圖旁的注釋寫著:“約束帶的材質與涵洞口的尼龍繩一致,兇手就地取材。”這張圖像一把鑰匙,將解剖發現與現場勘查的線索緊緊鎖在了一起。
解剖室的無影燈終于熄滅,只剩下應急燈的微光在地面閃爍。那具在涵洞里浸泡多日的尸體雖然還未確認身份,但通過張林的解剖,已經在死亡時間、原因和作案手法上留下了清晰的印記,等待著偵查人員沿著這些印記,找到那個隱藏在國道陰影里的兇手。
刑偵支隊的辦公室里,日光燈管的嗡鳴在凌晨三點格外刺耳。小周把第12杯速溶咖啡灌進喉嚨,褐色的液體在胃里翻涌,與眼底的紅血絲相映成趣。“第1587條,”他的手指在鼠標上打滑,失蹤人口信息庫的界面在屏幕上閃爍,“劉志強,男,45歲,貨車司機,5月8日失蹤,特征是左眉有疤痕。”他在鍵盤上敲出“排除”二字,筆尖在筆記本上劃出重重一筆――這已經是今晚排除的第17條可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