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龍被要求還原拖拽動作時,他的膝蓋在泥地上磕出悶響。“陳淼當時臉朝下趴著,”他用戴銬的手比劃著,“我拽胳膊,趙強抱腿,往水邊拖的時候,他的外套勾住了石頭,撕了道口子。”小楊突然喊停,讓技術員掀開岸邊的塊青石――石縫里果然卡著縷深藍色的布料纖維,與陳淼外套的材質、磨損形態完全一致,這處細節在原始勘查中被遺漏,此刻成了供述的鐵證。
法醫張林蹲在拖拽痕跡,手里捏著卷尺,刻度與趙強的供述精準咬合。“你們說陳淼左膝先著地,”他抬頭看向張龍,卷尺的另一端落在處淺凹里,“這個壓痕深度3厘米,邊緣的草葉有挫傷,與他左膝的淤青形態、大小完全吻合,符合‘被棒球棍捅擊后跪倒’的力學特征。”張龍的喉結滾動著,突然別過頭――這個他以為早已被雨水沖掉的痕跡,竟成了無法辯駁的佐證。
池塘邊的42碼鞋印在此刻有了明確歸屬。“我穿的就是42碼勞保鞋,”趙強盯著泥地上的比對圖,聲音發顫,“那天跑著拉架時,右腳在這滑了下。”技術員用石膏翻模的鞋印,與趙強囚鞋的鞋底花紋、磨損程度完全一致,尤其是后跟的三角形缺口,與供述中“被石頭硌的”形成完美閉環。
當張龍指認拋尸位置時,水面突然泛起漣漪。“就從這扔下去的,”他指著距岸1.7米的水面,“他當時哼了聲,張林說還有呼吸,是真的。”法醫報告第5章第3條清晰記錄:“死者肺內硅藻與池塘底部淤泥匹配度99.8%,支氣管黏膜有淡水藻類附著,證實為生前溺水。”而岸邊的水草上,確實留有與陳淼指甲縫里相同的植物碎屑。
指認持續了兩個小時,每處細節都與現勘、法醫結果嚴絲合縫。張龍描述的“棒球棍擊打位置”,與尸檢報告中的“左顳部挫傷”完全對應;趙強供述的“陳淼掙扎時踢翻的啤酒瓶”,在現勘照片的角落找到了碎片;甚至連兩人爭吵時掉落的煙蒂,都與證物袋里的“紅塔山”煙絲成分一致。
最后核對的是藏車地點。當張龍帶著警方走進磚窯廠倉庫時,陽光從破窗斜射進來,照亮了出租車方向盤上的指紋――與趙強、張龍的樣本比對成功。后備箱里的賬本攤開著,某頁的咖啡漬與趙強供述的“緊張時打翻的”形態吻合,而張龍說的“藏鑰匙的磚縫”,果然嵌著枚生銹的銅鑰匙,能打開出租車的后備箱。
整個案件偵辦到現在所有的現場勘察情況,法醫那邊的鑒定結果還有兩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責任情況都是嚴絲合縫的。
中午時分,指認結束。
警車駛離時,小楊把最后一段錄像存入檔案袋,封皮上的“案件終結”四個字在陽光下泛著金光。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