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桌上的煙盒抽出香煙,點燃后,陳建國繼續分析。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被害人在死前,尤其是女性被害人在此前遭受過侵犯,男性被害人在此前遭受過折磨,從這一點來看的話,如果對方僅僅只是為了財務的話,有沒有這個必要對男主人進行折磨?是為了逼問銀行卡密碼嗎?我覺得這個可能性并不大,被害人的手機就在案發現場并沒有轉賬的記錄,而且對方的銀行卡我們在衣柜里面也已經發現了,如果對方真的是為了錢的話,逼迫男主人說出密碼之后銀行卡會不拿走嗎?”
“所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我覺得還是要進一步擴展,對方拿走首飾,我覺得大概率可能還是為了掩蓋他們真實的犯罪目的。”
“接下來我個人覺得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就是調查男主人的人際關系,從工作情況、人際關系情況、家庭經濟情況等等方方面面去調查。另外一個就是調查女主人的一些人際關系情況,對方在被殺害之前有過被侵犯的痕跡,而且對方剛剛結婚才三個月的時間,調查一下這個女主人的情感關系,有沒有什么前男友或者說是其他有感情牽絆的人這一方面做重點的調查。”
陳建國的意思很明確。雖然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謀財害命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這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故意留下來的一些線索,或者說用于擾亂警方追蹤視線的一種手段。
對于陳建國的這些建議,大家聽了之后也不住的點頭。尤其是秦川對于陳建國提出的后兩個觀點實際上是非常認可的。
刑偵支隊這邊偵破案件過于注重細節。當然并不是說案件的偵破,不要注意細節,正相反,很多案件的偵破都要從細節上入手,一些不起眼的線索,比如一個線頭甚至一根曲別針都有可能成為有很強指向性的線索,能夠引導警方迅速找到犯罪嫌疑人破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