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副所長覺得自己干的事情萬無一失,他只是通過私人關系搞了一點藥,然后交給了陳寶國。
至于陳寶國那邊是什么情況,他根本不清楚,但是陳寶國和外邊的界面本身就是他安排的,他知道陳寶國肯定是被收買了,而且價碼絕對不低。
即便陳保國那邊被發現了,他也不會交代什么,否則的。但張副所長知道背后的人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樣的能力就是被承包過100個單子,他也不敢出賣任何人。
所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而且法醫已經鑒定了錢有才的死就是死于心肌梗塞。
那么如果只要他自己咬住口死不承認這件事情就是天衣無縫,誰也不知道。
畢竟那個藥已經用完了,陳寶國這邊即便交代了什么東西,證據在哪,藥在哪,什么東西都沒有了,又能怎么樣呢?
而且誰能夠證明陳寶國說的就是真的,他是一個在家嫌疑犯,而自己是看守所的副所長。
沒有監控視頻沒有認證,他就敢說東西是自己。
那如果自己是對方的話,我還說是秦川給我的呢。
干什么事都要講證據,沒有證據的事不能去干,沒有證據的話也不能去說。
所以張副所長對于秦川直接讓人逮捕自己,表現得非常激烈,沒有證據就抓自己,即便你是林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我也要打到天上去。
這就是張副所長的底氣所在
,只要沒有證據,他自己本身是公職人員,誰也不能把他怎么樣,大不了就是這個副所什么長不干了。
可是你秦川動用私刑直接就把自己抓起來,而且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到到哪里張副所長都能說出理來。
至于秦川所謂的背景確實厲害,這個張副所長也有所耳聞,甚至根本不用。耳聞看對方這么年輕就成了林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就可想而知對方的能力和背景到底有多強。
但是有一點不要忘了,這是在體制內,對方只要在提拔的是公示期,張副所長這邊一封舉報信,不管是真是假,那這個事都要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