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各方做何打算,該來的還是來了。
最后一屆科舉,李承乾照章辦事,并且正式對他們宣布了沒有被錄取的,可以來年繼續考公,也可以去各地‘支教’。
從下一屆開始,就不再進行殿試,而是改為考公。
各地能考入長安的,就可以開始考公。
考公會根據各部的需求,可能會一年考兩次,也可能為一年考一次。
考公成了,也不一定能夠就留在長安。
就像工部農業院的,他們天南地北各處都去,就是為了研究植物的生長習性,以及尋找各種植物進行雜交或者嫁接,進行種種嘗試。
不管窮山惡水,還是炎熱或者寒冷的地方,一待就是一年兩年三年。
當然,如果想要當官,也可以先考入吏部,緊跟著從雜事做起,什么時候合格了,下放出去了,才可以從地方官員做起。
唯一的區別可能是,如果表現好,或者跟對了人,下放出去的就高,反過來就低。
李承乾不是不知道,如此會滋生官官相護和腐敗。
但是沒辦法,什么東西都有自己的局限性。
因此,他早早的就定下了無限追責制。
要官官相護,要腐敗,只管干。
就算你自己在位的時候,一輩子不出事,也會追究到你子孫后代頭上。
不怕子孫后代因此而滅,你就只管干。
這種本質為連坐的無限追責制,在這個時代卻沒有人能夠反對,或者提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