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法庭內,
經過長達8個小時的審理,原告律師的充分證據,被告律師的節節敗退……
嘭~~~
法官身著法袍,落下法槌!
最終宣判:
“丁孝蟹,策劃并指揮了多起嚴重犯罪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勒索、洗錢、非法持有武器以及組織他人進行暴力犯罪,證據確鑿。本庭宣判,你因多項罪名成立,被判處2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