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靖海伯鄭芝龍向京師發來有關呂宋島的呈報:大明海外移民慘遭西班牙駐軍及當地土著屠殺,目下雖不知具體死亡人數,但據駕船逃回來的閩籍移民聲稱,至少有數千名大明籍移民被戕害,幸存者或是躲進深山叢林,或是乘船逃回福建行省。
鄭芝龍的呈報送達內閣后,并未引起很強的反響,大多數內閣輔臣在閱覽過后根本沒把這個當回事,因為這件事已有前例,這回不過是歷史重演罷了。
早在萬歷三十一年時,西班牙就曾經在馬尼拉屠殺過超兩萬的大明移民,事發之后,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擔心會遭到大明朝廷的報復,于是他便假惺惺的向明廷寫了一封道歉信,稱此事是不得已而為之,希望獲得大明政府的諒解,雙方可就賠償一事進行談判。
沒想到大明上下對此事反應冷淡,只不過是象征性的回信予以口頭譴責和警告,表示堂堂大明是熱愛和平地國度,朝廷奉行與人為善的立場,不忍心加罪于西班牙人,希望西班牙人以后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保護好在馬尼拉的大明移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西班牙人在接到回信后欣喜若狂,他們從這封信中看到了大明朝廷對待海外子民的態度,從此之后西班牙人變得更加有恃無恐,并且直接導致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對大明移民地第二次大屠殺。
其實當初大明皇帝和朝廷之所以不愿意管這件事,主要是兩個原因。
第一,大明官方從上至下都認為,離開大明前往東南亞謀生的這些移民,已經不再是明朝子民,因此朝廷沒有必要再去管他們。
其二,當時大明朝廷為了支援朝鮮,與東亞日本展開了大規模的軍事戰爭,國力消耗巨大,也沒有國力再和西班牙繼續交手。
正是基于上述兩個原因,這才將此事做了輕描淡寫的處置,可是明廷的這番態度卻使得西班牙人變得更加無所畏懼,這種心態一直延伸至今日,致使第二次屠殺慘劇再度發生。
而現在部分內閣成員們的反應與當初幾乎一摸一樣,多數人以為依樣畫葫蘆,寫信予以譴責即可,反正大明民間對此事也不會太過關注,這種想法在內閣中占據了主導地位。
這部分閣臣們同樣認為,這些移民已不是大明朝廷治下之民,現在國內剛剛經歷過持續十幾年的動蕩,局勢雖已好轉,但朝廷目前的工作重心應該以安民屯田為主,不應該再耗費大量的財力物力,甚至付出諸多犧牲去進行報復。
“白谷、建斗,你二人如何看待此事?”
內閣首輔溫體仁的公房中,溫體仁、孫傳庭、盧象升三人坐在黃花梨打制的官帽椅上,正在商議對鄭芝龍的呈報進行票擬。
票擬,也叫做票旨、條旨,也就是說對于來自全國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即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并貼在各奏疏的對面上以進呈。
這實際上就是代擬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納。不過,內閣的“票擬”終究不過是給皇帝提供參考的初步意見,最后的拍板定案仍決定于皇帝的御批(批朱)。
而內閣權力的有無及大小,內閣實際地位的高低,也主要表現于所擬“票擬”被采納的程度上。
如果內閣輔臣們在諸多事務上建得當,處置公允,時間長了之后,皇帝對閣臣處置公務的能力就會十分信任,也會慢慢將權利放到內閣之中,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