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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村長那邊又再次召集了所有人,在村里的曬谷場集合,說了投資辦廠的事。
如陳忠交代的那樣,村長沒說這次的出資人是陳忠,而是陳忠介紹了一個老板給村里,在聽陳忠說村子的情況,所以決定做投資,在村里組成一個經濟合作社,帶著大家掙錢。
眾人聽了,其實是不大敢相信的,覺得誰愿意花錢到農村幫他們?
村長立馬喊道:“這可不只是幫咱們啊,而是他們也要賺錢的啊,這賺了錢,人家投資要一份,咱們自己也掙一份一二,畢竟咱們要出人出地的,可不是簡單把錢弄到手。”
大家一聽,也是這個道理。
而且,這上面要求不出錢,人也按照勞動所得,村里出地罷了。
這算下來,也算是無本買賣了,于是一個個都舉手答應,還問什么時候能安排上?
不過,這個事情今年是賺不了,畢竟準備也需要時間,而且這養魚養豬方面,大部分是一年一次大規模的消耗,現在年中不會短時間投入。
為了盡量規范,陳忠還請了個這方面的人,來給大家擬了合同,按照比例一一簽名摁手印。
因為是養魚養豬的,大部分家庭都參與進來了,出錢出人力,就跟以前吃大鍋飯,大家上工干活一樣。
只是,這又比大鍋飯要嚴格要求,不是誰都能干,比如小孩子就不能參與。
還有一種就是不能因為家里有點閑事就偷溜,而是必須好好上班下班,和工廠一個道理。
并且,這事還需要有管理者,來進行管理,不能如同一盤散沙。
只有大家對這些都沒異議了,這合同才能簽下。
合同簽下就生效了。
當然,這些事情陳忠自己都不插手,全部交代給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