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羊皮的喪事舉行完后,張衛東讓瓜皮找人打聽徐麗麗母子的情況,得知他們母子在礦區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下來,果然不會善罷甘休。
沒過幾天,瓜皮又得到消息,徐麗麗找了律師,寫了訴狀,準備和張衛東鳳姨打官司。
張衛東也去找陳正咨詢,結果發現問題比他想象的要復雜麻煩。
按照法律規定,老羊皮死后,配偶鳳姨是第一繼承人,完全繼承老羊皮的財產,莫說徐麗麗,就連小紅楊威都沒有繼承權。
但撫恤金不一樣,私生子和婚生子同樣有份。
徐麗麗要是抓住這一點起訴,鳳姨起碼得分三分之一的撫恤金給楊威。
雖然張衛東說老羊皮有遺囑,不給楊威撫恤金,可這只是張衛東的一面之詞,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更何況,老羊皮的尸體沒有找到,當時井下的事情也只有張衛東一個人,再沒有旁證,所以,老羊皮到底有沒有死,現在都不能下定論。
而且,簸箕溝本來就有傳,說是張衛東害死的老羊皮,張衛東還算是嫌疑人。
要是徐麗麗提出懷疑,起訴張衛東害死老羊皮,啟動司法調查,張衛東就得配合調查,就算最終查不出什么,也費時費力,比較麻煩。
這還無所謂,最關鍵的是,鳳姨小紅都有智力障礙,不是完全民事行為人,不能完全對自己行為負責,一旦打起官司,情況也比較復雜。
以前老羊皮活著,他就是鳳姨小紅無可置疑的監護人,可以為鳳姨小紅全權做主。
現在老羊皮死了,鳳姨小紅的事情都由張衛東做主,可張衛東和鳳姨小紅沒有任何法律親屬關系,不能當她們的監護人。
其實,鳳姨小紅雖然有智力缺陷,也不是很嚴重,起碼生活能夠自理,不過是說話做事有些顛三倒四,抓不住重點,最多算限制民事行為人,不是無民事行為人。
可這誰說了都不算,必須做司法鑒定,萬一徐麗麗使壞,把鳳姨小紅鑒定為二級智力殘疾,就是無民事行為人了,那可就更麻煩了。
如果真到了法庭上,鳳姨小紅說不到點子上,被徐麗麗一番胡攪蠻纏,情況就不好說了。
還有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楊威沒有成年,據說還有白血病,需要花錢治病,徐麗麗要是說她一個人無力撫養,也是麻煩。
按法律規定,鳳姨作為老羊皮的遺孀,沒有義務撫養老羊皮的私生子,可具體情況卻有些復雜。
如果遺孀和死者之前一起承擔了撫養私生子的義務,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需要繼續承擔這一責任。
老羊皮沒有死的時候,一直把工資全部給了徐麗麗用來撫育楊威,現在老羊皮死了,鳳姨拿到了撫恤金,楊威未成年又有病,于情于理鳳姨都應該管楊威。
鳳姨既然繼承了老羊皮的財產,拿了高額撫恤金,相應的就應該承擔老羊皮未盡的義務。
還有,小紅已經成年了,也分到了老羊皮的撫恤金,她作為姐姐,也有一定的義務撫養未成年的弟弟。
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是法律,怎么解釋法律條款則是另一回事,好多事情錯綜復雜,要看情況變通,這就有了各種可能。
老羊皮臨終交代張衛東,讓他照顧楊威,張衛東也打算幫師父撫育楊威,可當中夾著個徐麗麗,事情就難辦了。
更要命的是,張衛東當眾說了老羊皮的遺,等于承認了楊威是老羊皮的私生子。
陳正說,張衛東當時要是不說出老羊皮的遺,一口咬定楊威不是老羊皮的兒子,和老羊皮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徐麗麗就算打官司也不占理。
1994年的親子鑒定雖然有了,但還不普及,更何況老羊皮的尸體沒有發現,徐麗麗想證明楊威是老羊皮的兒子,只能讓小紅和楊威做親子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