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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并沒有多想,繼續開口:
正好我爸媽也催婚,那我們就互幫互助,在家里就裝作男女朋友,在外面就是自由人。
江林川氣笑了,但還是無奈的答應了我的請求。
此后的一個月里,我白天就在舞蹈室拼命練舞,晚上還要去和江林川約會,然后拍照打卡發給爸媽看。
對此,江林川哭笑不得。
都二十八歲的人了,還像個小孩子一樣幼稚。
我每次聽完也只是笑笑。
二十八歲了還能像小孩子一樣無憂無慮,那該有多幸福呀。
不過老實說,晚上回家前的時間里,我和江林川也確確實實是在約會。
我們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也許今晚去爬山,然后一起在山頂看日出;
又或許明晚去游樂園,享受過山車帶來的刺激感與失重感;
再下一個晚上,也可能會去游泳。
日子過的肆意瀟灑,好像又回到了小時候。
直到有一天,江林川的父母邀請我去他家吃飯。
沒來由的緊張涌上心頭,我沒頭沒腦的問了他很多個問題。
叔叔阿姨會不會嫌棄我離過婚還生過孩子?
我今天穿的這身衣服會不會不夠端莊優雅?
叔叔阿姨會喜歡我嗎?
連我自己都沒注意到,這些問題有多曖昧。
不像是一個冒牌女友該擔心的,更像是丑兒媳見公婆之前的糾結緊張。
但江林川卻罕見的沒有調侃我,聲音溫柔的不像話:
不會有人嫌棄你,你穿什么都好看,我們都很喜歡你。
我怔愣了一下。
他說的我們,包括了他嗎?
這份喜歡,是青梅竹馬的喜歡,還是能讓人心動的喜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