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奉吃著瓜,問:“你是不是給她們出什么餿主意了?”
馮婞:“只是給了點建議。”
馮婞又問他:“你呢,今天寫了幾封信了?”
沈奉:“……”
馮婞:“畫了幾幅像了?”
沈奉:“……”
他感到有點傷自尊,轉身就走:“我去做飯。”
想他耗時耗力地在外支攤謀生,謀了好幾天冷冷清清一個人都不曾光顧,她倒好,足不出門,家里卻熱熱鬧鬧,別人又給又送的。
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他漸漸就發現,他起早貪黑未曾往家里帶回點什么,可家里的東西卻越來越多。
不是這個送的南瓜就是那個給的土豆,有時候還有一塊肉,沈奉問起,馮婞便道:“劉屠戶今天剛殺了一頭豬,他媳婦提來給我的。”
有時候還有兩條魚,馮婞道:“李漁夫今天剛出船打的,他老娘提來給我的。”
沈奉:“……”
他是明白了,從姑娘到少婦,從大娘到老娘,都惦記著給她送東西!
他的皇后好像走到哪里都這么受歡迎。
巷里的女人們本著對馮婞的感激和喜愛,順帶著開始關心起沈奉的生意來了。
于是逢著有人要做些書本文章的時候,女人們就極力推薦:“去馬娘子她郎君攤上吧,她郎君專干這個的,能代寫書信做文章,還能畫畫像哩。”
別人就問:“那郎君的攤在何處?”
女人道:“就在迎春街頭的芙蓉樹下。”
這一提位置,別人就恍然大悟:“哦,你是說那個又黑又丑臉上還長得有痣的人的書攤啊?”
女人:“就是他。”
“嗐,那里我知道,我天天看見他擺攤,他都在那里擺了半個月了,連一個人都沒去光顧過。恐怕是沒多少墨水的,你看鎮上哪個讀書人長得像他那樣的,他更像是個挖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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