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想法,宋和平就想去戈戈亞陸軍特種兵學校看看,至少要探探路,順道和拉瑪斯談談這件事。
正拿出電話要打給拉瑪斯的時候,手機在這時候卻進來了電話。
一看,居然是莫林斯的號碼。
他接通了率先開口道:“我生死與共的好朋友,你終于給我打電話了。”
莫林斯在電話那頭頗有些埋怨的語氣說道:“宋,那天你說好的讓我帶人去找你,我后來帶了一個營過去,你卻自己走了。”
宋和平心想,我不走,讓你們一個營的人都看到我的真面目,老子也不知道你們那個營里誰是二五仔呢,萬一把自己出賣給美國人,這事可就不好玩了。
“莫林斯,我那天離開是迫不得已,綠扁帽小隊的人都死了你知道吧?”
“知道!當然知道!你現在在哥倫比亞成名人了!都知道你了!說你簡直就是個殺神!”
莫林斯的語氣激動起來了。
宋和平聽了反倒嚇一跳:“對了,他們不知道我是誰吧?”
“當然不知道,只是口口相傳而已。”莫林斯說:“你不是要做這邊的軍火生意嗎?現在只要你出面,farc那邊的老大也聯絡我了,說想見見你。”
“見我?”宋和平說:“我看免了,以后我的軍火可以優惠價格賣給你,但我個人不會出面,如果你當我是你的真誠的朋友,那么就請替我保密身份,因為一旦我的身份被披露,對我在其他國家的生意影響很大,明白嗎?”
莫林斯是個聰明人,他怎么會不知道呢?
“我早就想到了,所以我一直閉口不談你是誰的事,沒人知道你的真實身份,除了拉瑪斯和我。”
宋和平說:“這就對了,將來你遇到麻煩,作為隱藏在暗處的我對你的幫助絕對比公開身份后要有用得多。”
這句話宋和平其實是在暗示莫林斯。
莫林斯沒有義務替自己保密身份。
之所以保密,是因為兩人生死之交。
只不過在傭兵圈里,交情是靠不住的,除了交情,還要有利益。
莫林斯是反政府武裝的人,他隨時都可能面臨危險,也沒人知道將來他的組織能不能長期發展下去不被剿滅。
一旦遇到什么難事,得到自己的幫助當然會多一條生路。
公開自己的秘密,意味著翻臉,那就少一條生路。
這就是利益。
宋和平提醒了自己這位生死之交后,話鋒一轉:“對了,你打電話給我,不光是跟我閑扯的吧?你說,是不是需要軍火了?我馬上安排人給你運到委內,然后讓拉瑪斯的兒子塞拉斯給你偷運過境,交給你們使用。”
“沒錯,我是很需要軍火!我要和auc開戰!不弄死他們這些狗艸的家伙,我莫林斯誓不罷休!”
隔著電波都能聽出莫林斯的怒火。
“怎么了?!auc把你怎么了?”宋和平好奇問道。
求月票!求月票!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