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望著兩個家庭的成員,此刻哭的一塌糊涂,他心情也很不好。
“發生這樣的事故,不管是你們作為家人,還是我們作為管理者,都是痛心疾首的。”
“但請你們保重身子,我相信死者也不想你們這么糟蹋自己。”
“這起事故,我們縣里一定找出元兇,還你們一個公道。”
“你們有什么意見或者有什么要求,盡管來政府找我,我叫楊東。”
“現在天氣很冷,你們別凍壞身子。”
“接下來我們會安排死者前往殯葬場,你們可以跟著過去,見死者最后一面。”
楊東不知道他們能不能聽得進去,但是該說的話還是要說的,該安撫還是必須安撫。
“楊書記,我知道你是個好官,今年為我們縣拉了很多投資,又幫我們要回了欠了很多年的飯館白條。”
“我也不為難你,你只需要還我們一個公道就行,還有要讓鞭炮廠賠償我爸的犧牲金。”
倉庫管理員的家人此刻開了口,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一邊流著淚一邊開口提要求。
犧牲金?
楊東聽到這里,有些繃不住,怎么就叫犧牲金了?
犧牲兩個字可不能隨便用。
但是楊東很清楚她要的是什么,無非就是賠償,事故賠償,畢竟人死不能復生,她想要一筆錢,這件事就算解決了。
畢竟她爸是在工作期間被炸死燒死的,鞭炮廠無論如何都逃脫不了責任。
“這個我說了不算,要看法院怎么判,不過你的訴求,我知道了,我會盡量協調。”
楊東開口,給中年婦女一個基本答案。
他肯定不能大包大攬的去表示會幫她索要賠償款,這不是政府干部能做的事。
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讓各部門公平公正執法,行使各自的職權,同時問責,落實責任,這是他能做的。
“我們也得讓鞭炮廠賠償,我們家孩子在這里玩被炸死,他們有很大責任。”
一旁小孩子家屬聽了中年婦女的話之后,也反應過來,立馬開口提要求。
人死了,但不能白死,不給個滿意賠償,絕對不好使。
楊東聽了孩子家人的話,心里有些發涼。
孩子死了,老人死了,作為家屬的他們制度松垮,否則為何要把鞭炮放在院子里?為什么不搬到倉庫里面?留這么大隱患?
其次是政府相關部門的消防隱患排查不到位,這么多鞭炮放在外面,他們到底有沒有檢查到?有沒有提醒鞭炮廠收回去?
最后就是倉庫管理員本身的疏忽了,但倉庫管理員已經被炸死一個,還剩下一個倉庫管理員被公安局看管控制起來了。
至于被炸死的小孩兒,完全是無妄之災,只能怪他父母看管不嚴,這個跟政府沒關系。
政府可管不了小孩子去哪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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