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
在撿到鳥的第叁個月,它嘗試飛起來,但因為傷口剛好,身子骨還是虛弱的,于是只徒勞的拍打著翅膀飛不起來,只能從桌面滑翔到地面上,男人開口,鳥便像是雞一樣邁著尖細的爪子,將頭搭在男人主動伸出來的手掌上。
云初不知道要怎么看一只鳥的男女,所以起名落在了魔尊頭上,他想了想,最后兩個人在阿紅和阿黑的名字中選擇了阿彩,畢竟它身上的顏色很少能用一種來單純形容,小鳥似乎也聽得懂他們說的話,還會用能動的那邊翅膀蹭他們手掌,不像是羽獸類,倒像是犬科那種黏人又通人性的小動物。
大概這就是萬物有靈吧,于是云初又有了個孩子,比起刻意裝深沉的魔尊,小鳥看起來就像心理年齡八歲以下的孩子,這個要啄一啄那個要碰一碰,還好家里家具大多都是木質都防摔,鳥也聽話不亂竄,可以行動了就站在她給做的木頭架子上梳理羽毛。
有一天云初難得起晚,看見廚房里站著個人和一只鳥,那時候陽光從窗外照進來,她忽然覺得歲月靜好該如此,清晨睜眼就能看見如此美景也是她的幸運吧。
此時魔尊的衣服更加符合云初的口味,那些奇奇怪怪的破洞和敞開的衣領都被她勒令縫上或換掉,現在身上穿的是這個時代最普通的長衫,結果這人屬衣架子的,穿最普通的衣服也不像個普通人,像個來人間體驗生活的妖族公子,至少現在云初可以心安理得地看他的臉,不至于去想‘好好一張臉怎么就長了個腦子呢’。
阿彩吃的東西有點特殊,最開始他們去捉蟲子摘野果割草,阿彩都吃的興致缺缺,后來魔尊不知道從哪里搞到的靈石,本來想送給她,結果阿彩看到眼睛幾乎都冒光,忙叼進嘴里飛走慢慢享受美食,只剩下面面相覷的兩個人。
“……它吃靈石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