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免稅?!”
聽到趙俊臣的答復之后,林云璞的表情有些震驚,并且下意識的反問道。
“對,免稅!”趙俊臣點了點頭,又進一步解釋道:“這家船行一旦成立之后,由這家船行名下的貨船所運載的各類貨物,皆是可以大范圍的免稅!”
得到趙俊臣的確認之后,林云璞的神色隱隱有些興奮,一改之前的內斂沉穩,急聲追問道:“還希望大人您可以詳細解釋一二,這家船行一旦成立之后,免稅的范圍有多大?又有哪些稅可以減免?貨物稅?船鈔?門攤稅?抽分?捐獻?還是各地衙門的過路稅?又有哪些商品可以免稅?”
*
明朝的稅收現狀之混亂,在林云璞的這番話中完全體現了出來,京杭大運河沿途的各類稅賦捐征,竟是如此之多!
其中,所謂的“貨物稅”,就是俗稱的“商稅”。在明朝,大型城市的商稅由戶部負責征收,中小型城市的商稅由各省負責——其中小部分上繳國庫,大部分留作地方支出——此外,明朝的商稅在各朝各代中算是極低的,不過是三十抽一罷了。
至于“船鈔”,則是貨船的通行稅,一般都是按照航程收稅。這項稅收同樣不高,一百石的貨船從南京到北京所需繳納的船鈔也不過是六七兩銀子罷了,同樣由戶部負責征收。
還有“門攤稅”,也就是貨品堆放許可稅,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由本地商會自主收繳后轉交給地方衙門——這項稅收因為是由本地商會自行負責,所以管理較為松懈,稅收數額自然不會很大。
以上這三樣稅收,皆屬正常,不僅數目不大、而且比例不高,對商人們而,并不會造成太大的壓力。
可以說,若是只有這三項稅收的話,那么明朝的商人們也不會為了避稅而挖空心思的紛紛走私了。
事實上,對于明朝商人而,其它的幾項稅收才是他們的壓力來源。
比如“抽分”,也就是“特別商品稅”,原本是由工部負責征收,對木料、竹子、銅鐵、煤炭等等建筑用料進行特別征稅,稅收比例不高,涉及范圍也不大,并不會對商人們造成太大的影響。
然而,到了明朝中后期,地方衙門紛紛私自擴大了“抽分”的收稅范圍,什么商品需要繳稅、又需要繳納多少稅銀,皆是由地方稅官自主制定,不僅隨意性很大,而且不同地方的重復收稅現象也十分嚴重。
又比如“過路稅”,大都是由地方衙門與皇莊宦官們私設的關卡對過往的商隊進行征稅,“過路稅”雖然不高,但因為類似的征稅站實在太多了,兩座相鄰城市之間往往會出現兩、三個征稅關卡,在積少成多之下,商人們的負擔自然是極重。
此外,中央與地方的各級衙門,也常常會強行向商家無端征稅,美名其曰“捐獻”,比如漕運的“濟漕費”、又比如軍隊的“助餉銀”等等,不僅花樣繁多,而且頗是頻繁,讓明朝商人們不勝其擾、煩不勝煩。
至于各地吏役在征稅時的暗中索取、克扣、罰款、卡拿、強迫捐獻等等情況,就更為普遍了,吏役們索取無度之下,甚至還會對商人們的自備糧草、拉貨的車馬、以及身上衣裝進行征稅,明朝的稅收情況之惡劣,由此可見一斑!
總而之,雖然明朝至始至終都奉行著“低稅養民”的政策,但政策要由人來執行,由于稅收的多少與地方吏役的收入相掛鉤,實際上的情況卻是賦稅沉疴、橫征暴斂,商人百姓們皆是怨聲載道!往往價值百兩銀子的貨物,從江南運到京城就需要繳納二三百兩銀子的稅銀,不僅商人們無利可圖,也增加了尋常百姓的生活成本,這樣一來,徽浙商人們熱衷于走私,也是無奈之舉。
也正因為如此,林云璞聽“免稅”二字之后,才會一改初衷,對趙俊臣的提議突然燃起了興趣。
在林云璞看來,若是趙俊臣給予的優惠政策足夠大、免稅范圍足夠廣的話,那么趙俊臣所提議的這家船行,對于徽浙商人而完全是有利可圖的。
*
事實上,趙俊臣設想中的免稅范圍,還要比林云璞的想象中更大許多。
聽到林云璞的詢問之后,趙俊臣輕輕一笑,緩緩答道:“除了最基本的貨物稅、船鈔與門攤稅之外,其余的繁雜稅捐,一律全免!此外,仿照我朝初期之例,若是運送百姓的基本生活物資、以及農耕用具的話,連最基本的貨物稅也可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