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這句話,陳立審問時,紀莫年和尹淑芳說的是同樣的。是人之常情。
“再后來呢,就非法拘禁嗎?”
“那不是非法拘禁,那個男孩子已經死了,她神志不清,自己跑出去兩次差點出事,作為家人只是想保護她。”
“所以那個叫星宇的是你們弄死的?”
“絕對不是。當時家里的親戚確實出手打了他,但絕對不是紀家害死的他,我們這樣的家庭害死了人,這是多大事,沒必要。”
尹淑芳當時面對警察的詢問,請求警方調查,那個男孩子絕對不是他們殺的,但尹淑芳也承認,爭執中,男孩子出了意外,他們有責任,過后也補償了那個男孩子的家人錢財。
“去補償的時候才知那男孩子也是個可憐人,他原生家庭不好,才早早混在下八里,不管他是出于真心也好怎樣也罷,和莫尋在一塊,我們做父母的反對是很正常的吧,即便追求人人平等,可我作為一個母親,女兒馬上就要出國去伯克利讀音樂,可她為了個三餐溫飽都解決不了的男人,毀了自己,離開家離開父母,是個母親都受不了吧,警官。”
尹淑芳說到這抱頭痛哭,在場的人無不動容,尤其是有孩子的,其實尹淑芳說的很實際,拋開紀家的情況,任何普通家長也不會允許女兒和這樣的男人在一塊。
對于這一點,詢問紀莫年的時候,紀莫年也默認了,沒有透露任何他們家里本身的問題。
他不知道這個選擇是對是錯,但他現在只能這么做。
紀莫年更是對警方提供的謀害星宇的罪證提出了質疑,“雖然我父母反對姐姐和星宇在一塊,但我姐是他們的掌上明珠,我姐喜歡星宇,后來不止一次說起這個星宇。
我那時年紀不大,可記得清楚,一開始父母發現她和小混混在一塊,家里吵了很多次。
但我姐當時說不該對星宇有偏見,星宇是個很好的人。”
紀莫年回憶著,他是真的記憶深刻,對于當年發生的前后幾年,每一句話他都記得清清楚楚,“我記得我姐說過,星宇是個很孝順的人,雖然原生家庭不好,父母離婚都不要他,他和奶奶相依為命,但星宇很孝順他奶奶,也是因為奶奶生病,他才輟學,去下八里打工。
他一天做很多份工作,雖然在下八里那種地方,但沒有混跡賭場游戲廳這類的,最初和她在校門口相遇,也是因為她被社會上的人調戲,他是幫忙的,他們才認識的。
還有后來,星宇中間也后悔過,覺得自己不該耽誤莫尋,是莫尋自己去找他,兩人才在一起,甚至莫尋在家里拿出了星宇想要好好生活的證據,他離開了下八里,在市里找了工作,在一點一點變好。”
莫尋曾那么努力想讓父母接受星宇。
只可惜,門第是橫在兩人之間最大的鴻溝,這一點那時候莫尋年紀小不懂,只以為父母怕她吃苦,還不太明白,門第面前,就算星宇是感動中國第一人,他在尹淑芳的眼里也永遠配不上莫尋。
紀莫年此時敘述,內心平靜,腦子十分清醒,他面不改色的回憶當年,實際上是避重就輕的美化了尹淑芳和紀長嶺,但與其說是美化不如說是,紀莫年心里也曾這么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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