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孫筱紅的說法,這場子里的每一個大一些的客戶,那可不是從大街上隨隨便便就拉過來的。
這跟之前棋牌室二樓的情況不同。
棋牌室二樓的那些人,那還真是跟大街上拉來的一樣。
他們都是自發的散戶。
而似余小樺,高蘭,班勇,以及張偉,劉權和王曉英等人這樣的客戶,那可都是場子一個一個經營出來的。
這其中投入了人力物力精力,沒法細說。
總之,每一條魚都不是無緣無故就進了你的池子的。
錢沒那么好賺。
生意也沒那么好做!
魚嘛,自然是可以憑著自己的喜好隨便跳哪一家池子里頭游玩。
但是,不同池子的主人,卻不可以隨便上別人家的池子里撈魚。
這他媽是規矩!
似這種事兒,有人壞了規矩,法律肯定是沒法懲辦的。
所以,似這種事兒,那就得是誰壞了規矩,誰就得接受規矩的懲罰。
斂財是沒錯的!
甚至,不惜一切代價斂財也是沒錯的。
但是,盜亦有道。
如果你選擇了壞了規矩弄錢,那,你就得承受壞了規矩的后果……
按照老虎的意思,這個事兒的根子,自然是要歸結到馬東偉那里。
當然,馬東偉是肯定不會承認這事兒的。
他肯定會說,這兩條魚,是自個游進來的……
不管他是不是耍無賴,他要這么說,誰也沒有辦法。
所以,在最終對決之前,肯定是要把上別人池子里撈魚這件事兒,坐實了。
怎么坐實?
自然是得從那專業整老娘們錢的,那兩個約砲藝術家王龍和李虎身上動手。
這兩貨暗里應該是馬東偉場子里的公關。
每個稍微大一點的場子,多多少少,都會養著這樣的人,四處物色捕獵對象。
盡管我不知道李元朝身邊這樣的人是誰,但是可以肯定一點,肯定也有。
不但有男的,肯定也有女的。
要圈出來一條魚,公關花費的力氣,往往很大很大……
結果,這頭費盡力氣圈來的兩條魚,被馬東偉截胡,拿過去就給宰了,血給放了個干凈……
這能忍嘛?
事兒不是這么辦的,錢也不是這么賺的。
所以,我的意見是,暫時別對河東那邊馬東偉的場子有任何動靜。
先把那兩鴨子王龍和李虎搞定。
不管用什么手段,從他倆的嘴里,把替馬東偉做事兒的這個事兒砸實了,那,馬東偉就說不出話來了……
等到了那時候,他要是還不把吞進去的錢吐出來的話,那,事情可就要變質了……
那會兒,那可就不是錢的事兒了。
在我跟老虎和孫筱紅商議的檔口,電話吱哇吱哇的叫喚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