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云帆看著手中的長劍。
劍是百兵之君,但夏云帆對劍的看法比較一般,他更喜歡刀,因為刀為兵中霸主。
但刀劍相同,用劍也可以。
夏云帆直接揮舞手中長劍。
“噗呲……”
長劍砍在金絲蟬衣上,冒出一片火花。
然而當火花散去,卻發現金絲蟬衣竟然沒有受到絲毫的傷害。
一旁的阮凌雪說道:“這是當年明朝工部耗費三十年的時間制造而成,刀尖不入,我們做過測試,就算是重型狙擊槍,都沒辦法對這件金絲蟬衣造成任何傷害。”
夏云帆淡淡的說道:“不傷害衣服,不代表傷害不了人。”
“您說的沒錯,就算是穿著這件衣服,被重型狙擊槍擊中,強大的反震力量也足夠讓衣服主人死上十次了。”
阮凌雪繼續說道:“而且工部三十年時間也只是積攢這點金蟬絲,根本不夠正常男子穿的,很雞肋。”
尋常刀劍可以做到刀槍不入,如果距離足夠遠的話,甚至能夠擋住普通狙擊槍的子彈。
對普通人來說簡直是無價之寶。
但對于強大的武者來說,這東西就是雞肋。
使之無用棄之可惜而已。
“這東西我要了。”
夏云帆可不覺得這玩意是雞肋,甚至這東西在夏云帆看來,比任何神兵利器都重要。
因為他可以將這個東西送給楚馨月。
如今還有幾家地下勢力依舊對楚馨月手中的技術虎視眈眈,這件金絲蟬衣正好給她防身。
衣服很小,男人穿上不合適,但對于楚馨月來說,卻非常適合。
至于藏寶室中的其他東西,夏云帆不感興趣,不過是一些字畫古董罷了。
反正血霧閣都是他的,這些古董擺在什么地方都無所謂。
至于兵器嘛,也就那樣,沒有夏云帆看著特別順眼的。
“刷!”
夏云帆隨手一揮,閃爍著寒光的長劍就被重新插回劍鞘內。
與其拿著不順手,還不如收集一些名貴材料,以現代工藝,打造出一把絕世寶刀了。
“好了,就逛到這里吧。”
夏云帆可謂是心滿意足的帶著金絲蟬衣向著外面走去。
走到一半的時候,夏云帆突然之間心神受到觸動,似乎有一種莫名的吸引力,讓他向著一旁的墻角看去。
那個墻角中堆著非常多的東西,有瓷器碎片,還有破爛的字畫,以及其他東西。
就像是一個垃圾堆。
夏云帆不知道為什么,就像是受到了什么吸引,下意識的向著垃圾堆走去。
手撥開一塊巨大的花瓶碎片,竟然看到一柄短刀。
這是一柄短刀,看上去通體黝黑,有一定弧度,看上去異常的血腥。
這造型有點像黑鱷戰刀。
仿佛受到了召喚,夏云帆抓住了這柄看上去鋒利而纖細血腥的短刀。
“竟然沒有任何的反光,仿佛是天生的暗殺神器!”
有些兵器在黑暗之中是會反光的,而這一點點光芒,就很容易被敵人察覺。
就如同狙擊手會想辦法遮擋住自己狙擊槍上的多倍鏡,因為鏡子反光會被其他狙擊手察覺到。
而這柄刀就不會出現那種情況,它仿佛可以吞噬光線一樣,黑的那么純粹。
看到這柄刀的那一刻,阮凌雪臉色巨變。
“老板,請你放下這把刀!”阮凌雪急忙說道。
夏云帆欣賞著手中的短刀:“為什么?”
阮凌雪解釋說道:“它被稱之為厄運短刀,雖然鋒利無比削鐵如泥,但它的每一任主人都死于非命,試一把被厄運詛咒的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