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野的話讓王利偉一怔。
已經有些遲鈍的大腦,讓王利偉一時間無法反應過來,還以為是陸野在跟他說笑。
“陸總,你就別逗我了,就你這一身行頭,還有外面的那輛車,500塊錢對你來說啥都不算,你還能在乎這點小錢。”
王利偉滿口酒氣地隨陸野說道。
“我還真沒跟你說笑話,銷售站絕對不能被罰款,我是不差這點錢,但是我不能接受銷售站被處罰的名聲。”陸野沉聲說道。
銷售站就是個導火索,它干凈,那么這火就著不起來。
可要是被處罰了,那就等同于向所有人證明了,銷售站是真的有問題。
到時候,麻煩只會越來越多,流蜚語也只會越來越邪乎。
“陸總,你是認真的?可是我們封條都貼了那么久,就一句沒問題,這恐怕......”
王利偉沒把話說完。
其實他的后半句話也簡單,如果不處罰銷售站,那就說明他們打投辦是錯怪了好人,胡亂執法,到時候公信力就會受到影響。
一旦他們打投辦的公信力受損,那問題可是很嚴重的。
這也是為什么,王利偉之前明知道銷售站沒什么問題,下了決心的他,想到的也依然是給個罰款,來了結這件事。
面對王利偉的話,陸野轉身拿過自己的公文包。
打開公文包,陸野從里面抽出一沓紙張。
“這個是我們銷售站里,所有人在加入銷售站時,所簽的合作協議。”
“你看一下。”
陸野將這沓紙,遞向了王利偉。
見此,王利偉帶著疑惑,先是擦了擦手上的油漬,然后才接在手中。
《眾城銷售站知青勞務合作協議書》
看到這樣的標題,王利偉頓時清晰了一些,隨后仔仔細細的看了下去。
在這份協議書中,清晰地標注著,加入眾城銷的這些人,并不是銷售站的雇員,而是參加銷售站運營的集體勞動者,知青個人與銷售站之間是合作的關系。
雖然知青在銷售站中,享有類似于工資的底薪,但是在這份協議中,同樣也明確地標注了,這是知青在銷售站中享有的基本合作群益,銷售站為集體產物,與任何人之間都不存在雇傭關系。
看到這樣的協議書,王立偉整個人都愣住了。
在打投辦干了這么久,他也沒少接觸這方面的事。
可是像眾城銷售站這種情況,他還是第一次遇見。
雇傭不是雇傭,而是合作。
老板不是老板,而是創始合作人。
銷售站是知青合作站。
這也太....沒毛病~
如果眾城銷售站是這樣的一種結構的話,從政策上來講,王利偉自問,別說是他,就算是洪主任親自過來,那也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人家所有人都是合作的關系,壓根就不存在雇工的問題,又何談雇工超標呢?
“陸總,你有這個東西,你怎么不早拿出來,你要是早拿出來,不就沒有這么多事了嗎。”王立偉有些感嘆的說道。
“早拿出來?”陸野卻是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