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圣玲得意挑眉,今天算是讓他哥開了眼界。
“哥,愣著干嘛,趕緊把鹿拖過來。”
盧圣利回過神,小跑著攤過淺淺的溪流,撩起梅花鹿一條腿扛到肩上。
“可真重啊。”
咬著牙將碩大的獵物馱到盧圣玲跟前,嘴上說著重,可心里美滋滋的,越重越好,越重掙的錢越多。
“小玲,跟哥說說,你啥時候學會使用槍的?”
盧圣利好奇得要命,他記得前兩個月見盧圣玲時,還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讓她打老鼠,嚇得鬼哭狼嚎。
“這是秘密。”盧圣玲搪塞。
總不能告訴她哥,前世過上富貴生活的時候,射擊是她最日常的活動吧。
盧圣利不滿地嘀咕了句,神神秘秘的,跟自己親哥還有不能說的?
“哥,你把鹿扛到王二狗那邊去,回頭再過來找我。”
盧圣玲打算上別處看看去,進山的目的,除了打獵,還要采集草藥。
盧圣利答應得倒是爽快,等真馱著梅花鹿要走時,望著眼前陰森森喬木,又不敢了。
“小玲,我不認識路。”
不認識路是假的,實則是心里真的害怕呀。
手上又沒個家伙事,萬一遇到猛獸,豈不是連命都丟了。
“行吧,我跟你一起。”
盧圣玲其實也不放心他哥一個人回去,就這么一個親哥,雖然是個混球,可血濃于水,萬一出事,她如何向娘家交代。
尤其是她爸,兒子就是他的心頭肉,可不能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