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誰都沒想到,平時那個看著不愛說話的唐小芬,對他們一家這么大的意見。
五號證人退下,沒有新的證人上場了。
聶律師清了清嗓子,“被告方女士,你明知道自已懷孕,還瞞著這消息嫁給王建軍同志,并且欺騙他王晨晨是他的孩子,是否故意?”
方晴知道證據確鑿,已經沒有回轉的余地,終于點了頭。
“是,我知道,我知道自已懷孕了。但我不是故意要騙建軍的,都怪他們……”
方晴指向王建國和江梅說:“我知道自已懷孕后,我曾提出過嫁給王建國。左右那親是和王家定的,我以王家兒媳婦的身份在王家住了那么多年,只要嫁的是王家人就行了,王建軍還是王建國都一樣。”
在外人聽來有些離譜,但是村里人確實也接受。
“可是……我沒想到他們卻拒絕了。”
王建國冷哼道:“你比我大那么幾歲,我憑什么要娶你?”
方晴:“……”
“還有,我娘說你懶死了,做事還磨嘰,她說給我找個勤快的媳婦。”
那時候王建國還沒成年,確實啥都聽江梅的。
江梅說方晴又懶又蠢,干活故意磨嘰,偷奸耍滑,只配嫁給王建軍。
而他值得更好的。
其實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自然是因為江梅見不得王建軍好。
王建軍上過大學的,又有正式的工作,她擔心王建軍去高官家做上門女婿。
真有那種故事,她聽人家說過的。
要是真走到那一步,王建軍往后全是好日子,也徹底脫離了他們的掌控。
他們更是占不到王建軍半點好處。
這是江梅承受不了的結果。
所以她必須利用方晴把王建軍套死在王家。
方晴懷孕了,她轉念一想是好事啊。
這是她的大孫子,以后成了王建軍的兒子,接王建軍的生活。
王建軍辛苦養大的兒子是她的大孫子,他辛苦奮斗一輩子,全是她的大孫子的,這簡直太好了啊。
于是,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這些話,都被方晴說了出來。
“他們瞧不上我是一個原因,真正的原因還是江梅這個做后母的人心太狠。計劃生育,只能生一個。她想讓建軍奮斗一輩子,全為別人的兒子。
我一個女人,被臟了身子這種事,哪里敢說出去?她威脅我,把我牢牢的和他們綁在一起。”
方晴已經滿臉是淚,她深吸一口氣,聲音顫抖的說:“所以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逼的,我迫不得已。我要是說了出去,他們沒事,但我會被村里人抓去浸豬籠,我能怎么辦?”
村里人真干得出來,可不管法律。
“他們把我浸豬籠后,回頭全村一口咬定我自已跳河死的,外人一點兒辦法都沒有。我怕,我怕呀,只能死死的瞞著晨晨的身事。”
方晴把自已成功的塑造成了一個迫不得已的受害者,她以為這樣就能贏。
可惜,她了解人性,卻不懂法律。
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有苦衷,你有苦衷,頂多在量刑的時候輕一點,但不可能無罪。
她現在承認了自已早知道懷的是王建國的兒子,那么王晨晨的撫養費自然就沒了。
另外她這行為還屬于非法占用公家財物,得讓她把這幾年拿的撫養費退回來,還得坐牢。
她最后那通哭訴確實有點用,只判了她一年零八個月。
林玉瑤有些意外,原本以為得三年。
也罷了,三年和一年零八個月區別不大。
方晴可是沒有錢的,幾年的撫養費,一年幾百塊,加起來也不是個小數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