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懷義:“今天王建國跟方晴被叫去配合調查了,王建國今晚別想去回了。二十四小時內拿出有力證據,可以延長拘留時間。”
“有力證據你們不是有嘛,那他出不來了。”
傅懷義勾了勾嘴角,“沒錯。”
錄音磁帶他找人復刻了一份交上去了,照片還在洗。
“那方晴呢?”
“方晴能回去。”
林玉瑤:“……”
“她隨身帶著王建軍的光榮證,還有孩子要養,給她關起來孩子咋辦?人家辦案還得看實際情況的,所以暫時不會拘留她,不過她得配合隨時被傳喚。”
那就和拘留差不多了。
“這案子多久能辦下來?”
“這哪兒知道啊?雖然有照片和錄音證據,但該調查的還得調查。不光是問他倆,還有走訪他們的鄰居。等過幾天陸江庭回來,估計也就調查得差不多了。”
此案牽扯的人特殊,他們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來認真對待。
要是有個冤假錯漏的,一個弄不好,他們怕是工作都保不住。
而且這時候查案沒啥高科協助,全靠人工,弄這案子是費時費力的事。
老王專程去跟局長談過了,告王建國破壞軍婚是第一個案子,這不重要,不過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
重點在后面,他倆早就有了私情,那孩子都是王建國的。
烈士遺孤不是烈士親生的?
這得了啊?
局長一聽也是嚇得不輕,更是不敢半點馬虎。針對這事兒他揪了一夜的頭發,熬夜寫出一個針對此案的專項方案。
第二天把大伙兒叫過來,為了這個案子單獨開了個會,然后把手下的人分成幾個小隊去調查。
一查陸江庭與方晴曾經的家,那個已經拆遷的老房子,走訪曾經的鄰居們。
房子拆了,他們搬離后分布在各處,查起來就是一個大工程。
二查方晴和王建國現在住的小區附近的鄰居們。
三查方晴的同事,王建國的同事。
另外,最精銳的偵查小組買了最近的票去往王建國的老家,向老王家村的鄰居們調查他家的事。
為啥都有親子鑒定了還得去他們老家調查?
因為老王看了傅懷義給他的王建軍的病歷后,他心痛不已。
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沒想到那孩子承受了那么多。
他死了還在吸他血的,豈止是方晴母子啊,還有那兩個老家伙。
領贍養費?他們配嗎?配個屁。
他覺得,既然這事兒都要查了,索性弄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不光是針對王建國跟方晴,還有兩個老家伙。
記得聽說王建軍小時候是單獨跟他奶奶住的,奶奶去世后自已出去打工賺學費。
最好是能找到王建軍的繼母跟他并未形成撫養關系的證據,這樣就能把贍養費給擼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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