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瑞和齊助理在初音家蹭了頓午飯,隨后就回對門了。
初音愉快的睡了個午覺,下午精神百倍的去了臺里,一見面就拉了趙子飛到旁邊談事:“你們公司好像有合作的律師團隊,介紹一個給我?”
趙子飛一副“你怎么可以這么喪心病狂”的表情,冷艷高貴的拒絕了:“想都別想,本寶寶從來不干拉皮條的活。”
初音默默的翻了個白眼,她要不是有求于人,這時候栗子就敲上去了,“跟你說正事,幫我問問你經紀人有沒有合適的律師,擅長代條約的。”
之前初音只是去拍個廣告,條件在電話里就談好了,初音也不怕這么大的企業騙自己。但現在既然和正兒八經的代,該走的法律程序也得走。
初音自己對這一套流程不太熟,自然要找一個有能力的律師,免得自己被坑。趙子飛也算當紅小生,身上的品牌代不少,他經紀人應該認識幾個擅長這方面的律師。
“代?”趙子飛聽到正事,也收起了調侃的表情,正經的問,“什么公司,是大家熟悉的品牌嗎?”
趙子飛前兩天還聽初音吐槽過,為什么找她的全都是些三無產品,他現在就怕她一下子扛不住這么多誘惑。
初音點頭,在趙子飛的追問下,小聲的說了品牌方的大名。
“臥槽。”趙子飛震驚的爆了個粗口,“方信最近要換代人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多少人蠢蠢欲動,這么好的事居然不聲不響的落到了你頭上。”
初音悠悠的道:“大概是上次合作,他們boss看出了我天賦異稟,覺得不能錯過我這棵好苗子吧。”
其實應該跟她最近三番五次上熱搜脫不開干系,不然方信再財大氣粗,也不會隨便找個捧不紅的人來代。
趙子飛倒是深以為然的點頭:“差點忘了,你門前不久還合作過,估計是上次留下了好印象,什么時候過去簽約?”
“這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