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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化工女王的逆襲(尾聲)

      從陳進咬破氰化鉀到昏迷,隨后抽搐死亡,整個過程僅持續了幾分鐘。

      現場一片混亂,法警拉扯倒地的陳進,試圖搶救,結果當然徒勞無功。就算專業醫生在旁邊,服下高劑量氰化鉀,同樣也救不活。陳進在死前對這一點完全心知肚明。

      他在最后抽搐前,臉上是掛著笑容的,因為他的所有計劃在這一刻全部達成了。

      他讓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他有犯罪同伙這一點。

      如果他沒同伙,他是個同性戀,怎么會替甘佳寧復仇?要知道,大學同學全部說陳進幾乎沒和女生接觸過,也沒印象他和甘佳寧有關系。

      如果他沒同伙,殺害江小兵何必選擇更有風險的方法移尸?

      如果他沒同伙,殺害李、范兩家時,那個騎電瓶車的身影為何偏瘦許多?

      如果他沒同伙,如何能做到12月22日殺害范家時,他自己卻一直住在浦江大酒店客房內,并且有酒店的監控作證?

      如果他沒同伙,何必要銷毀牙刷、毛巾等帶dna的東西,卻根本沒辦法把家中地上的毛發全部弄干凈?

      如果他沒同伙,他真心要害徐增,為什么不是正盒雪茄都裝了tnt?

      在這之后,公安一定會重新調查他的同伙,到時會查浦江大酒店的記錄,通過8樓走廊的監控,可以清晰地看到陳進在12月21日晚上進入房間,直到12月22日早上9點才離開房間。在此期間,他寸步未離開過806房。

      可是當公安再想調查他的同伙到底是誰時,會發現寸步難行,因為沒有他同伙的任何線索,陳進已死,再也找不到人錄口供了。即便查陳進的同性關系,會發現更是一無所獲。

      因為陳進,壓根就沒有同伙。

      徐增掩上臉為陳進嘆息,他也不清楚陳進的同伙會是誰。但一瞬間,他腦海中浮現出陳進第一次回國見面交談時的對話。

      那時,陳進告訴他,甘佳寧“至少還有兩個心愿。第一,她不愿自己兒子以后過上天天提心吊膽,受人欺凌的日子。她不想兒子這輩子就此毀了。第二,始作俑者還沒死,炸死的三個,我打聽了下,都是小卒子。”

      是的,陳進所做的所有事,都是為了甘佳寧的這兩個遺愿!

      第二個心愿,陳進已經殺了范長根夫婦和張宏波,甘佳寧的直接仇人全部已經死了。

      可是對甘佳寧的第一個心愿呢?保護她的孩子。

      陳進曾想過無數的辦法來保護她的孩子,但都是不可行的。因為甘佳寧炸死了一個江平,自己要替甘佳寧復仇,殺掉剩下的仇人。

      自己這么做,毫無疑問,犯罪動機是必然會暴露的。

      犯罪動機暴露后呢,該怎么辦?

      陳進倒是有辦法能把犯罪做得天衣無縫,自己逃回美國,過剩下幾個月的生命。

      但犯罪動機根本沒辦法掩藏。

      如此的結果只有是仇人的家屬會繼續像江平、李剛家屬那樣,對何家進行瘋狂的報復!

      人是殺不完的,就像范家那樣,在金縣擁有只手遮天的能力,他們要讓一家毀滅,要讓一個孩子的一生悲劇,他們做得到,很容易就做得到。

      誰敢管?

      沒人敢管范家的報復行為,這在他看到江平、李剛家屬侵犯何家時,已經完全心知肚明。

      為了復仇,害活著的人飽受仇人家屬的欺凌,甘佳寧若是在天有靈,也一定后悔難過。

      陳進想著怎么樣才能完成甘佳寧的第一個遺愿,保護她的孩子。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犧牲自己,來營造一個不存在的“同伙”,讓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伙一直威懾著范家,使他們不敢再去欺辱何家!

      那個同伙是他最重視的人,才是他要用生命保護的朋友。

      只有警察永遠查不出這個“同伙”,甘佳寧的第一個遺愿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須做出轟轟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后,要給出充分的理由,讓警方相信他是一個人犯罪。而在最后法庭上的機會,當著省市縣三級領導,當著范家家屬的面,最后一辯,爆出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伙,并進行赤裸裸的威脅,讓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煩!

      不這樣做行嗎?

      不行。

      這案子一開始他的犯罪動機就會曝光。而警方也早晚會查出是他干的。就算他逃回美國,度過剩下時光,警方早晚會通過一一排除甘佳寧同學,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發現他在案發后回國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干的,范家還會放過何家的婆孫嗎?

      即使他在犯罪中營造出另有同伙的跡象,但那些跡象不是堅固的證據。警方如果遲遲找不出他的同伙,最后一定認為案子是他一個人干的。

      唯有在最后時刻,當著所有人的面,擺出鐵一般的證據,證明另有一個沒抓獲的同伙,才能徹底震住所有人!

      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辦法!

      還有其他辦法嗎?

      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法律會制裁范家。可是在金縣可能嗎?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制裁了嗎?

      甘佳寧事后他們找到何家,甚至對幼子都動手,警察管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為他們這個關系網實在太恐怖了。

      陳進唯一能做的,只有走這條路,犧牲自己,來徹底完美地達成甘佳寧的兩個心愿。

      沒有人會知道陳進是怎么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來陳進到底是怎么營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殺害范長根那次,警方的后續調查會找到監控中陳進走進806房間時的清晰面部特征,從而形成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這是陳進精心設計的一個鐵證。

      他一共有三張身份證,除了購車買房的那張外,他用真身份證訂了806的房間,再用第二張假身份證訂了樓上906的房間。

      在晚上,趁著夜色籠罩,他先來到906房間,這是頂樓,他從窗戶上掛下一條軟梯和一根保險帶,那天是風雪天,陳進早在前幾天的氣象預報中就得知,沒人會看到一個風雪天夜晚的頂樓房間會有這么一幕。隨后,他來到806客房,用保險帶固定自己后,順著軟梯爬進906房,把保險帶和軟梯收了后,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第二天早上作案時,他離開906,并且經過化妝打扮,戴上帽子,離開酒店,使酒店的一樓大廳監控也拍不到他的臉。

      在作案后,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樣方法爬回806,在這個風雪天依然沒被任何人看到。此后,他一直等到9點,這才正大光明地離開了806房,從而營造了一個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當然,他考慮到如果警方有極端聰明的家伙,會懷疑他一個人作案,并且想出了樓上樓下轉換制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么絕頂聰明的警察,警方依舊會一無所獲。因為警方會發現,那一天九樓的監控或許是被清潔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畫面,從而根本沒辦法確定陳進是否用上下樓的方法制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場證明。

      而他登記的906房間的身份證,經查確實有這個人,但查了后會發現不是。

      但憑這點能判斷陳進沒有同伙,一切都是他死前虛張聲勢嗎?

      沒辦法,邏輯上要證明一樣東西存在很簡單,找出這樣東西。

      但要證明一樣東西不存在呢?很難。就像你沒辦法找出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他們找不出陳進的同伙,難道就能說陳進是在唬人,根本沒有同伙嗎?

      找不出只因這個同伙被陳進保護得太好,線索太少,而陳進在法庭上的最后一辯,簡直鐵證如山,各項證據都指向了他還有另一個同伙。

      通過隨后的尸檢,警方會發現陳進的肛門括約肌松弛,這也是他在前幾個星期弄出來的。所以看守所的人會告訴徐增,前段時間陳進上廁所在呻吟,以為是癌癥發病,事實上根本不是,而是他用很痛苦的方式,讓自己的肛門擴張,從而再次制造出自己是同性戀的鐵證。

      而警方問遍陳進同學,得到的供述都將是他整個大學期間從未和女性有接觸。

      其實那是因為他大學時的自卑,根本無關同性戀。

      在美國多年他也從未談過戀愛。這是因為他一直深愛著甘佳寧!

      但警方呢,一定認為他是同性戀!

      至于殺害李范兩家的騎電瓶車男子,無疑是陳進本人。只不過他穿了緊身的薄衣服,并且整個人縮著騎車,造成視覺上這人不是陳進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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