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王格東和林杰、陳法醫穿著便服,開車到了濱江小區,由于王格東準備把所行路段全程觀察一遍,所以車子在小區外停好,三人步行進入。
走入東門時,保安并沒阻攔他們三個行人,甚至看都沒看一眼。林杰道:“老大,這里保安根本不管行人和非機動車,這才給兇手提供了條件。”
王格東無奈抿抿嘴:“沒辦法,這么大的小區,東南西北四個門,想管也管不過來。機動車呢,都有登記的吧?”
“我們問過了,白天對機動車大部分還是會放行的,過了晚高峰后,外來車輛一般不讓進。”
王格東思索一下,道:“回頭需要查查,江小兵案子當晚經過安樂路的幾十輛車子,最近一段時間里有沒有進入過濱江小區。”
“這個……李家案子中用不著車子,你看那個胖子是步行進入的,他那位同伙只負責按遙控器,也用不著車子吧?”
“話是這么說,但不排除兇手犯罪前踩點會直接開車進來。”
“可是濱江小區太大,每天出入車輛上千次計,監控探頭也不能把所有車子的號牌都清晰記錄下來,這塊的工作量實在超出我們的人力范圍。外加如果兇手即使踩點是開車進來的,也許用的不是同一輛車,或者號牌換了塊,這部分工作就查不下去了。”
王格東也很理解,首先兇手踩點未必是開車,即使開車也未必是同一輛車,即使同一輛車號牌也可能換了,而且到底哪天來踩點的,是在案發前幾天,還是案發前很多天呢?這些都無從知道。別說刑警隊只有二十來號人,就算兩百來號人,要把每天出入濱江小區的上千次車,每一輛都去比較是否是安樂路幾十輛車子中的一輛,這工作量也承擔不下來。更何況如果兇手這次犯罪壓根沒用過車,豈不是大量排查工作都將是無用功?
王格東思索一番,靠監控確認車子是否重復,實在不靠譜,他轉念一想,道:“換種方式,你回頭再派人對那五十多名車主排查一遍,看看他們李家案發當晚在哪,有沒有確鑿可靠的人證或不在場證明。當然,如果是兇手,他一定為當晚的行蹤做好了準備,會偽造證據讓警方排除他犯罪的可能性。嗯,你在調查完后,整理一份詳細的報告,把每個人當晚的行蹤,和支持他行蹤的證據列好,我要逐一看過,看看誰在說謊。”
“好的,這塊工作待會兒馬上去辦。”
“一定要抓緊時間,現在才過三天,早點調查更容易有突破,拖久了對這些車主當晚的行蹤更不好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