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馬踢聲轟隆,拉妮莎騎士左劍右槍直奔還未與自己蛻下的皮毛匯合的狼王。
狼王自然不會坐以待斃,它左右反復高高跳躍,一蹦十幾米,根本不讓人類騎士接近它。沖擊兩次沒能追上專門避開她的狼王,拉妮莎騎士果斷的放棄了去追趕靈活的狼王,將目標放在了正晃晃悠悠的靠近他們的三個白色皮毛。
趁著狼王將注意力放在它自己身上專心躲避,拉妮莎騎士縱馬快速沖向飛在離地三四米的三個白色皮毛。
等到狼王突然發現身邊沒了人類騎士的討厭攻擊,轉頭一看,發現那個人類騎士轉頭竟然去破壞它的皮毛。它趕緊從空中落下,狼頭對著幾個皮毛,專心控制起來。
本來一直呈直線飛向狼王的三個皮毛就像是活了一樣,分成了三路分開飛走,拉妮莎騎士則將長槍與單手重劍分別旋轉著投擲出去,長槍轉著圈擲向她右側的皮毛,單手重劍橫著擲向左側的皮毛,而她自己則雙腳拜托馬鐙單手一撐馬鞍起來,雙腳再踩在馬背上發力,直接躍向了正對著她的那個白色皮毛。
三路齊攻。
狼王自然不甘輔助它戰斗的蛻皮被毀,雙目發出橙紅色的光芒,通過來自體內血液的力量,隔空加大操縱飛舞在空中的三個皮毛。
受到狼王的隔空操縱,三個白色皮毛不僅向上提飛,還左右搖擺起來。
但拉妮莎騎士不是第一次面對這討厭的玩意兒了,她知道這東西只要接近狼王,還會有著一些其他的特殊能力,所以對于這種脆弱又討厭的東西,則是她攻擊的重點。
于是,她投擲出去的武器專門顧慮到了狼王可能的操縱,所以兩個武器都打了一個提前量,專門往更上一些的地方擲去。
所以哪怕此刻狼王集中精神操控,她的兩把武器卻非常準的打中了左右飛開的兩個白色皮毛。單手重劍橫著打中試圖躲閃的皮毛,直接利用它自己的重量將這個皮毛帶著往下落去。狼王試圖操控,也只能稍微的影響皮毛落下的位置。
全金屬的長槍轉著圈呼嘯著掛住了試圖躲閃的皮毛,它雖然也很重,但明顯不如騎士的另一個武器重,所以它晃晃悠悠的一邊下落,一邊掙扎的向著狼王飄去。
而拉妮莎騎士這邊,反倒是沒能建功。狼王專門將大半的注意力放在了她這里,專門控制著她面前的那個皮毛直接停下,然后直著一路往上,剛好讓開了跳起來的人類騎士。
從空中落下的拉妮莎騎士頗為不甘心,從腰間抽出破甲細劍,直接凌空投擲出去,卻也只是在這個皮毛上留下了一個劍柄寬的孔洞罷了。
并未被大片損毀的白色皮毛絲毫沒有影響,在拉妮莎騎士落地后繼續飄向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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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妮莎騎士一落地就吹起口哨召喚她的戰馬,翻身上馬后,也不管她自己的其他兩個武器,直奔被單手重劍帶落的那個白色皮毛處。
這東西被武器重量帶到地面后,還試圖掙扎著甩動空蕩蕩的狼頭和毛茸茸的尾巴。拉妮莎騎士縱馬跑過,側身彎腰一把捉住完全空虛的皮毛狼頭。
單手一震,將纏在狼皮身體部分的單手重劍甩起用右手捉住。左手則緊抓著試圖飛起來的白色皮毛,她的雙眼與皮毛狼頭那空蕩的狼頭雙眼與嘴巴對視。
“這些該死的詭異能力。”拉妮莎騎士嘴里嘟囔一聲,直接一邊縱馬向破甲細劍落下的地方跑去,一邊將右手的重劍往皮毛尾部一劈,一下子就將這個皮毛的尾巴斬斷。
本來連接在皮毛上的尾巴還很靈活,可一但被斬斷后,這叢尾巴就掉落在地面上,卻是再也不動了。
如此作為,拉妮莎騎士幾下就將這個皮毛全部斬成片片碎塊,最后左手拿著的狼頭皮毛更是從狼嘴處直接橫著撕開,將這個詭異的東西徹底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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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甲細劍就掉落在他們之間戰場的不遠處,她拍拍戰馬脖頸,示意它繼續奔跑。
然后,她戰靴脫離馬鐙雙手在馬鞍上向后一撐,稍微脫離馬匹。于是她直接從戰馬屁股處落下。靴子接觸地面積雪立即激起大片的飛雪,因為積雪的摩擦力,她穩定自己的重心,雙腿保持原來動作不動,一路摩擦著地面積雪滑行起來。
快速靠近斜插在地面上的破甲細劍,拉妮莎騎士一把捉住,然后反手收進劍鞘之中。隨后她變換身姿,快步奔跑起來。咚咚咚的踩裂地面幾步加速追上戰馬,而她的愛馬也機靈的讓自己的奔跑穩定起來。
單手捉住馬鞍借力躍起,然后她凌空坐在了馬背上。
“好孩子,沖!讓咱們給那個東西好看!”騎士輕呵出聲,調轉戰馬方向沖向狼王那邊。
狼王這邊,它先是匯合自己一直主要操控的一個皮毛,然后再接著控制被金屬長槍纏住的那個皮毛,它自己親自靠近這里,用嘴巴和爪子拔出掛在皮毛上的金屬長槍,然后雙眼盯著地面上的長槍愣了一下。
這東西三米左右長,整體都是由精鍛鋼鐵鑄造,槍頭和槍身連接的地方更是用魔材鑄造的連接部分,所以它的槍頭不僅和槍身連接的非常結實,適合騎士階戰士使用,更是可以快速的拆卸長槍槍頭,在不同的戰場上使用各種類型的槍頭。
或是類似矛尖的貫穿槍頭,保證能在高速沖擊時貫穿對手的金屬盔甲。或是類似雙刃槍的寬大欣長槍刃,可以步戰時揮舞起來殺傷大量低防護的敵人。或是可以另類的換上雙叉型的槍頭,這種東西可以好用的對付山林中的猛獸怪物。又或是可以裝上一個三叉戟頭,在水面上面對一些怪物也能發揮出適合水戰的作用。
狼王它猛的甩甩頭,不知怎么突然從腦海中想起了這東西的好幾種使用方法。這些想法讓它的腦袋很難受,一種類似有人用手穿過頭顱,直接揉搓擠壓著它的腦子一樣。
不痛,但是酸麻之余還讓它暈乎乎的。
就好像是每年春季到來前的最后寒冬時,它都會將森林中花面猴子藏起來的秋日果子所自然醞釀出的果酒飽飲一樣。
暈乎乎的,還伴隨著那些可憐猴子急迫的嘶吼辱罵。
不過每次它前去飲用果酒時,那些花面猴子也自會躲得遠遠的,畢竟多年前它就因為這件事捕殺了超過一半的猴子。要不是因為留著它們能給它釀上一些果酒每年飲用,這些森林中所有生靈都討厭憎惡的花面猴子,早就被它獨自殺光了。
再度甩甩頭,狼王一爪拍飛面前的人類騎士使用的長槍,將其遠遠的拍飛到手下們的地方,并且交代手下,派上幾頭狼,將這個惹它不喜的東西遠遠的帶走,并且找個地方藏起來,永遠也不要讓人類騎士找到。
“該死!!!”拉妮莎騎士騎在馬背上憤怒的大吼出聲,她眼看著被狼王拍飛的長槍落在了北地狼堆中,幾頭強壯的北地狼就在狼王幾聲嗚咽聲后,直接一起叼起金屬長槍,拖著往森林中跑去。
那些該死的四腳著地的家伙打著什么主意她一看便知,要么去追帶走武器的北地狼,但狼王這邊就沒人看著了,不用說,真這樣做,等她返回后,她的那些手下肯定是一個都活不了的。
狼王可以從容的擠進巖石通道中,一口咬死試圖反抗的小基爾,然后撞塌他們搭建的木墻,接著打幾個滾,壓死老邁的獵人。如果還有人活著,狼王肯定會一口一個,將剩下的人紛紛咬死吞食。
到時候,重歸孤家寡人的她,將要面對的是狼王和數量好幾百的北地狼重重圍剿。狼王阻止她和她的戰馬脫離戰斗,剩下的北地狼將會-->>用成批成批的生命拖延住她的腳步與戰斗,給狼王戰勝她提供勝利的機會。
該死!該死!該死!
可那樣她就能眼睜睜的看著從家族里傳下來的武器就這樣丟失嗎?雖然家里還有備用的好幾個替換的同樣式金屬長槍,可那一把,畢竟是她的父親曾經用過的武器。
手上的單手重劍是她兩年前在行省首府請人打造的對野獸怪物專門武器,而那把破甲細劍則是她接任騎士爵位時男爵贈予給她的武器。雖然她自己用起來不太順手罷了,但是這把武器倒是很符合她的審美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