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呂成也跟著附和道。
多謝天易云的厚愛,不過恕我直,這份合同我無法答應......
看完合同之后,林尋把文件夾輕輕合上,隨后還給了呂成。
這......是為何
林尋的回答令兩人完全始料未及。
這份合同他們捫心自問,給的真的很高了,他們想不出林尋有什么理由拒絕。
難不成林先生已經有其他公司簽約了
或者是有其他公司或者老板給你的價錢更高
不可能啊,王彥利搖了搖頭。
僅僅憑借一首歌,就能給到年薪百萬以上的待遇,誰有這個魄力
不是錢的問題。
林尋看了看兩人,接著開口,
那是什么問題只要林先生你提,不是很過分的話,我們一定會盡量滿足的。
這個簽約時間一年可以修改嗎我覺得我可能干不到一年那么久。
林尋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狀況糟糕,弄不好最多也就只能再活一個月了,到那時即便拿了這筆錢,實際上也干不滿一年之久。
這對于天易云公司而,無疑是會造成虧損的。
即便他深知天易云公司財大氣粗,并不缺這點錢,然而從良心的角度來講,林尋邁不過這個坎兒。
合同簽約多長時間,那他就依照合同的約定干多長時間,就如同當年和安妙汐簽訂的合同一樣。
這是他應當去遵守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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