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無任何妾室。
中午吃飯的時候,妻子看到那兩百文,有些驚訝。
“孩子說黎錦來拜見你,我還不當回事,他這怎么突然送禮?”
頓了頓,“早知道應該留他吃飯的。”
兩百文雖然不多,但也得普通莊家漢賺半個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對這黃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來,黎錦拿多少束禮都行,禮輕情意重。
宋遠說:“無礙,我讓他明日來把《四書》《五經》抄了回去背誦,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飯。”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說說。
她家丈夫別看是個秀才,做人卻如此木訥。
不過這樣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經經,一輩子都不會出什么幺蛾子。
黎錦這回在正街上逛了兩三家,比對了一下紙筆的價格。
他之前寫病歷都習慣了用電腦敲,最多就是簽字的時候用一下鋼筆。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錦最后選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筆,至于原主之前的紙筆,好像都賣掉買酒喝了。
酒癮上來后什么都控制不了,這種人黎錦上輩子也見過,只是沒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書和練字用的紙,黎錦打算買不一樣的。
抄書是為了著墨均勻,以后好拿著背誦;但練字,那就比較耗費紙,黎錦打算買最便宜的毛邊紙。
“少年郎,宣紙一刀一兩銀子,買起來不劃算。不若買四開的竹葉紙,只要兩百文一刀,毛邊紙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兩個都各買一刀,送你兩支兔毛筆和一塊墨,如何?”
店家看黎錦年紀小,雖然穿著讀書人的長袍,但因為洗的次數多,顏色已經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讓著一點,寒門出貴子,萬一這年輕人以后飛黃騰達、考上秀才了,那他這家店肯定不愁沒生意!
反正這么賣他也不虧,只是賺的不多罷了。
竹葉紙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紙張表面光滑,沒有宣紙那樣著墨方便,抄了書需要晾干一段時間。
但卻比宣紙實惠太多。
黎錦覺得老板人委實不錯,把竹葉紙和毛邊紙都買了,放進背簍里。
至于毛筆和墨,他包起來放進袖口里。
老板見黎錦買完還在店里打量,他推銷道:“我這里還有些字帖,顏體和柳體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錦最后把兩本字帖都買了去。
雖然他上輩子學的是柳體,但這輩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單單只學一種字體。
柳體和顏體如今已經是科舉寫文章的主流字體。
但正因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會寫的字體。
要想讓自己的答卷從一眾考生中脫穎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臨摹和模仿。
黎錦思考著,或許,等到他練字十幾年后,可以集眾人之所長,寫出有自己獨特風格的字體。
比如,明清時侯盛行的館閣體。
現在已經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該考試,黎錦現在也只能從臨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試前,自己寫出來的柳體可以又快又整齊。
給考官和上司看的文書,整齊、干凈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這是科舉考試,而不是書法比賽。
黎錦自問不是什么可以開創一派書法主流的天才,但練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時間,就去好好的習字。
天賦不夠,勤奮來補。
這么一來,黎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買的還不僅僅是這些,黎錦想,雞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買。
少年最近身體已經在恢復期,飲食可以不用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買點五花做紅燒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歡,黎錦又買了倆帶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時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臉滿足。
老板娘看著他筆挺的背影,覺得熟悉又陌生。
就說這身長袍明顯感覺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來這人是誰呢?
突然間,老板娘的女兒想起來了。
“娘,就是那個特別喜歡在小酒館里喝酒的那個人!不過他最近好像挺久沒來了。”
鎮子上人多,大家沒那么熟,誰也不知道誰的跟腳。
故此,黎錦那點破事也沒人知道。
最多,就是經常做生意看到了,才會留意一下。
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個兒也想起來了。
她說:“倆人長得倒挺像,但總感覺跟換了個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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