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津津滿一歲那年,周時衍接的官司已經不多了,反倒是參加訪談邀請,和學校座談會的次數在增加。
隨著曝光率的增加,周時衍的個人名譽和聲望也在圈內不斷地往上漲。
同時,他的律所設立的免費援助機會,也成功地為很多有冤無處訴的人解決了麻煩。
免費援助每接受一次案子,無論勝訴與否,周時衍都會讓助理在事務所的官方賬號上公布案件全部發展過程,即使是少數的幾次敗訴,也會發表在公眾平臺上,理智地陳述案件結果和具體原因。
不過,周時衍對敗訴的理解跟別人的理解不太一樣。
之前有件案子,女方婚姻期間遭遇家暴長達七年,幾次申請離婚都被調節駁回,最后實在是忍受不了了,那女人干脆在一次被家暴時反殺了她的丈夫,而后表示要告之前多次駁回她離婚請求的工作人員。
那個女人的想法是,要不是那個人一直不讓她離婚,她不會被逼到手上沾染了一條人命這樣的絕路。
可以說是,這個案件,毫無道理,毫無根據,莫名奇妙的。
但周時衍竟然接了,不僅接了,還給她委派了事務所一個特別有名氣的訴訟律師。
律師給她的辯護成功了,女人雖然殺了她的丈夫,但最后被稱情有可原,只被判了刑期三年,又因為家里最小的孩子還在哺乳期,律師給她爭取到了緩期兩年執行。
但女人告工作人員的事并沒有成功,因為那人也只是按照工作要求,做了他分內的事,并沒有哪條律法能證明他這樣做的行為是違了法。
就連從道德的角度上對他進行譴責都不應該,因為他也沒辦法,規章制度就是那么定的,他也只能遵守。
這個案子,最后被周時衍定性為敗訴。a